事故调查报告|安徽通报灵璧致3死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4名政府部门人员被处分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12月1日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宿州市灵璧县“2020·5?30”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
2020年5月30日7时10分许,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9万元人民币 。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施工工人违反井下作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未履行审批手续且未通风、未检测、未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倒虹吸井内作业,导致施工工人在井下作业时发生中毒后跌落井底水中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事故施救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在未做好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入倒虹吸井内盲目救人,导致事故伤亡扩大;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监管不到位 。
【事故调查报告|安徽通报灵璧致3死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4名政府部门人员被处分】调查报告提出,马明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等4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实施组织处理;对事故相关4家责任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成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向灵璧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灵璧县人民政府向宿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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