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安徽芜湖一大学生突发疾病医生未问诊建议转院,转诊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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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采访人员 汪畅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刘越
安徽芜湖大三学生杜某某突发疾病,前往芜湖市中医医院挂号急诊,当班医生没有问诊建议其转院治疗,后杜某在转诊途中病情加重,抢救无效死亡 。
其家属认为,是因芜湖市中医医院急诊科医生拒诊,延误救治导致杜某某死亡 。
芜湖市卫健委向家属出具的初步调查意见显示,涉事医生未落实会诊制度,对患者的病情和潜在风险预判不够,已涉嫌违法 。
12月12日,新京报从芜湖市卫健委处了解到,待收集到完整的证据链后,卫健委会出示最终调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安徽芜湖一大学生突发疾病医生未问诊建议转院,转诊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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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学生突发疾病,转院途中病情加重死亡
杜某某今年20岁,是安徽师范大学大三学生 。12月6日晚,杜女士接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电话,得知儿子杜某某在医院内死亡 。
杜女士向新京报采访人员出示了一份的来自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落款时间为12月11日,其中写明了当晚的事发经过 。
调查情况显示,12月6日晚,杜某某因咽喉不适,在同学朱某某的陪同下,到芜湖市中医医院挂号急诊 。22时48分,两人进入急诊内科时,一名吴姓医生正在给另一人看病,并在处理抢救室的一名危重病人的医疗文书 。
患者杜某某和朱某某向该名吴姓医生反映称,杜某某咽喉不适,并有异物感 。但是吴姓医师没有为患者问诊、查体、书写病历,称医院夜间无耳鼻喉科急诊,建议他们到市二院或弋矶山医院就诊 。
当晚22时51分,两人退号后,从中医院打出租车到市二院急诊科 。23时12分,患者到市二院时,已意识丧失,口唇面色青紫,心跳呼吸均未闻及,大动脉搏动消失,瞳孔散大到边,已无生命体征 。
市二院的医护人员立即给杜某某气管插管、心脏胸外按压、药物复苏,插管过程中发现有重度喉头水肿,并吸出大量血性痰液,抢救过程中一直无生命体征,抢救约50分钟后,心电图呈一条直线,宣布临床死亡 。
市二院临床诊断显示:杜某某喉头水肿、呼吸心跳骤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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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涉事医生未落实会诊制度,涉嫌违法
杜女士认为,是因芜湖市中医医院急诊科医生拒诊,延误救治导致杜某某死亡 。12月7日,她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要求查明儿子的死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安徽芜湖一大学生突发疾病医生未问诊建议转院,转诊途中死亡】“喉头水肿不是不治之症,但不及时治疗就会致命 。”杜女士说 。
12月12日,新京报从芜湖市卫健委处了解到,芜湖市卫健委已于11日给家属出具初步调查意见,待收集到完整的证据链后,会向家属出示最终调查结果 。
上述《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显示,芜湖市卫健委认为,市中医医院急诊内科首诊吴姓医生未落实首诊负责制度,对于挂号就诊的急诊患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病历记录等 。
此外,吴姓医生未落实会诊制度,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没有联系相关科室会诊;对患者的病情和潜在风险预判不够,对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仅根据患者简单叙述,就引导其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 。最终,患者在转诊途中病情迅速加重,抢救无效死亡 。
芜湖市卫健委认为,芜湖市中医医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吴姓医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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