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严肃处理!云南查处并通报7起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

冒用信息、欺诈骗保、套取医保基金、重复报销……
日前,云南省文山州依法查处并对外通报了2020年7起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 。
云南|严肃处理!云南查处并通报7起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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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南县赵某某涉嫌冒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骗保过程:经查,赵某某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冒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住院报销10次,共计发生医疗费用62965.62元,医保基金支付24296.54元 。
处罚:赵某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规定”,医疗保障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将此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
5、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案
骗保过程:经查,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于2018年1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系统项目编码维护将微量血糖测定价格8.00元/次维护为电脑血糖监测价格8.50元/次,期间开展电脑血糖监测共2517人次,多收费用21394.5元 。
处罚: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违反了《文山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医疗保障部门根据《文山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作出扣回医保资金21394.50元、责令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整改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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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转嫁医疗费用增加贫困人员经济负担案
骗保过程:经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主管医师要求住院患者建档立卡户赵某某院外购买ATG(兔抗人胸腺免疫球蛋白)治疗,支付药费62560元 。
处罚: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行为违反《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理工作通知》“住院期间要求患者去门诊或者向第三方缴纳医疗费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 。省医疗保障局作出责令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全额退还档卡户院外购药费用62560元,并作道歉的处理 。省卫生健康委作出对对涉事科室主任及当事医师并做出书面检查、涉事医师停止临床执业并转岗学习处理 。
7、马关县参保人李某某接受第三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重复报销医疗费骗取医保基金案
骗保过程:经查,参保人李某某为周某朝砍树伐木被树枝弹打背部受伤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3546.04元,通过医保报销3191.44元 。
处罚: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医疗保障部门根据《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城乡居民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规定,对李某某报销费用行为作出追回医保基金3191.44元、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的处理 。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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