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医师法》草案三大新增,医师报告义务、责任解读( 三 )
最后 , 针对医师报告义务和责任条款 , 除前述具体建议外 , 基于管理层级属性 , 建议以医师报告所在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报告相关行政部门为主 , 限制跨机构报告的范围 。
同时 , 梳理和优化化各类报告流程 , 减少医师对非诊疗事务的投入 , 并防止制度设计加重医师责任 , 形成倒逼现象 , 影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局 。
来源:“健康界”手机客户端
作者:刘春林四川闰则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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