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人民需要怎样的房产中介?( 二 )


而比按成交价收取高额佣金更让人不满的,则是部分地区的中介两头收钱 。如成都的链家一样,同一个客单,中介即向买方收钱也向卖方收钱 。这在很多人看来,它其实违背了中介的原则 。
房地产|人民需要怎样的房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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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认为,那它本质上应当是交易双方中某一方的代理人,需要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
但中介同时向两方都收钱的情况下,也就意味着中介需要对双方的利益同时负责 。但这里面的悖论是,委托双方的利益本质上是冲突的 。基于这种情况,加上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中介就会演变成两头通吃的角色,在所谓的撮合中选择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
也就是说,如果中介想要扮演撮合成交的平台,同时向交易双方收取费用,它其实就应该按成交套数收取固定费用,这相当于消费者给中介的信息服务费 。
而如果中介想要按成交金额提点收费,那它就应该成为某一方的代理人,尽可能地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因为这种利益在标的足够大的情况下,遇到一个好的经纪人,浮动空间可能高达数百万,提点收费也就变得合理 。
但问题是,现在的中介一边扮演着交易平台吃完买方吃卖方的角色,同时又按照委托人模式,从客单的成交金额中提点收费,相当于好处被它一个人吃尽了 。
但人们对于中介的不满仅仅是因为收费昂贵吗?显然并不完全是,毕竟同样是中介,美国和日本的抽成比率是6%,台湾为5%,香港加上1%的预支费用,整体也在3%左右,而在整个东南亚,大体上的数据也都在3%~5%左右 。
所以对于国内市场来讲,中介与消费者的矛盾本质上并不是收费昂贵的问题,而是在收费昂贵的基础上,提供的服务又太基础,以至于让消费者产生了我上我也行的感觉 。消费者对中介的不满,最终来自于消费者支出的价格与其在购买过程中的获得感并不匹配 。
由此也就导致了杭州“官方中介平台”出来之后,大家纷纷一边倒的认为中介应该,并且能够被取代的原因 。
02、信息平台,干不掉中介那政府的房产交易平台真的能取代房产交易的中介吗?
答案显然是不可能的 。因为政府的房产交易信息平台并不能完全解决住房交易的问题,也不能完全满足交易双方的需求 。
一般来说,完整的二手房交易通常会经历这样几个流程,它包括确定买家(卖家),达成协议和完成过户 。
在房产交易早期,确定买家(卖家)的过程其实就是向外推广和向外征集标的的过程,卖家需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我要卖房子,买家需要通过“货比三家”来匹配自己的需求 。
因此,房产交易中“挂牌”本质上是一种广告和聚集 。因为有许多购房者通过这个平台购房,在这个平台挂牌才有意义,反过来只有同时拥有众多房源才能吸引更多的买房者进来 。这就是从买家和卖家角度的所谓流量 。而作为一个政府的信息平台,如果没有流量,信息再真实,平台再免费,也注定难以促成有效的交易 。
例如,2011年北京就曾上线首个免中介费的官方二手房交易平台,但当时的功能并不全面,没有形成有效的影响力 。2015年,北京官方直接上线了二手房交易网站,响应者仍然寥寥 。甚至于,如今在房产中介行业里引起轰动的杭州二手房交易平台,也是在2016年就已经上线的,而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知道它的人也并不多 。
当然,对于二手房交易来说,好的交易渠道只是整个交易的第一步,在这之后的环节里,专业的知识和服务成为影响成交更重要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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