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的经济学--37竞争

竞争
1 本身原则和理性原则
1.1 法律衡量的两个标准
1.2 逻辑
1.2.1 本身原则:只要做了就是错的,例如:考试迟到15分钟
1.2.2 理性原则:需要全面衡量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才能衡量是否违法。
1.2.3 广播公司播放唱片公司的音乐,拿本身原则是违法的,拿理性原则衡量是合理的。
1.3 感悟
1.3.1 法律约束了人们的行为,但层出不穷的案件也影响法律的改变
2 假阳性与假阴性
2.1 假阳性错误是指捉错好人了,假阴性错误是指放错坏人了
2.2 逻辑
2.2.1 你谨慎交朋友,就避免的假阳性错误,但会错过了很多朋友;你广泛交朋友,就会避免假阴性错误,但会交到几个烂朋友
2.2.2 胶片相机时,我们谨慎拍照,错过最美照片的几率很大;数码相机时,我们连续拍照,但一定会拍一些不漂亮的照片
【薛兆丰的经济学--37竞争】2.2.3 捉错好人远比放错坏人危害大,因为坏人做坏事,市场自然会调节
2.3 感悟
2.3.1 创新来临的时候,让子弹飞一会儿
3 反思反垄断法
3.1 一些著名的经济学家并不赞同反垄断法
3.2 逻辑
3.2.1 波斯纳法官:反垄断法惩罚成功者偏袒失败者
3.2.2 科斯:价格上涨时法官说是垄断;价格下跌时法官说是倾销;价格不变时又说是勾结;
3.2.3 弗利德曼:反垄断机构造成的问题,比他解决的问题还多
3.2.4 贝克:垄断企业很容易被市场超越,无需市场干涉。例如:微软
3.3 感悟
3.3.1 反垄断法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只要没有准入门槛,垄断就不存在
4 对反垄断法的认识
4.1 各个学派基本都不认同反垄断法
4.2 逻辑
4.2.1 哈佛学派:假设市场是完全竞争模式;事实上,我们很难找到不同厂家生产的完全一样的产品
4.2.2 芝加哥学派:供应者和需求者从不竞争
4.2.3 奥地利学派:市场不需要反垄断管制
4.2.4 弗吉尼亚学派:反垄断法是一种寻租工具
4.3 感悟
4.3.1 垄断好不好?需要详细分析,例如:电话局垄断就比不垄断要好


薛兆丰的经济学--37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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