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保的几个方案之一(每年辞退一次)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
(劳办发[1997]116号)
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降低社保的几个方案之一(每年辞退一次)】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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