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感·青春
昨夜恰逢又拾起席慕蓉的《晓镜》,心中翻腾,不能自已。想着应该也是时候为死去的青春留下点什么。或回忆,或悼念。总之,就是想写点什么的意思。
青春啊,真是一个美好的词汇啊。肆意,放荡。任性,不羁。所有叛逆和疯狂都被演绎的淋漓尽致。那些做过的蠢事和爱过的人,都在青春里洋溢着荷尔蒙的味道。
时隔多年之后,有人曾问,你还爱她吗?当时,我竟无言以对。因为我不知道该说爱还是不爱。说爱,已无资格。说不爱,又从不曾忘却。当然,或许当时的心里大概也有着一些不管我说爱还是不爱都会遭到无情取笑的心理。后来无人时,写下这样一段话 :
爱未入骨,谈何深刻。爱若入骨,谈何忘却。
可是,青春就像一趟疾驰的列车,路过那么多的风景,却不能驻足而观。而那个曾说要和你一起走向终点的人,在半路下了车,你却无能为力。或许,再后来你会遇见相似的,甚至更美的,但是,爱过的人终究是不能再爱。相似也只是相似,成了无法取代。而青春之所以让我们念念不忘,大概也正因此。
后来,学会了沉默。不再轻言过去。因为无论你以何种姿态审视它,那都是你自己的。旁人无法理解,更不可能感同。甚至带着轻蔑和嘲笑。但是我想,当他们回忆起自己的过去时应该会有那么一丝身受吧。
不怕无人的黑夜,只怕黑夜无人。起初刚读到这句话的时候,甚是不解。后来,便明白了。可是,这种明白的过程却是多么残酷和无奈。毕竟,用了整个青春。
【杂感·青春】过去的终究过去,不管怎样,那些不堪和孤独留给不眠的夜。而热情和希望,依然要留给明天。
附
《晓镜》–席慕蓉
我以为
我已经把你藏好了
藏在那样深 那样冷的
昔日的心底
我以为
只要绝口不提
只要让日子继续地过去
你就终于
终于会变成一个
古老的秘密
可是 不眠的夜
仍然太长 而
早生的白发 又泄露了
我的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