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与人群数据应用的冲突

个人隐私与人群数据应用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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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如烟海的个人隐私数据 回顾今年315关于数据隐私曝光的伪基站和违法探针事件,其本质是商业上的盈利欲望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冲突。
回想现今自己的项目就处于这个冲突链条当中,分享下自己的理解。
姓名叫隐私吗?20年前为什么我们不会将姓名当做隐私?
大家在线上可以查阅很多信息去了解隐私,白话一点,属于公民个体自身所有的相关信息大部分都可以叫做隐私,姓名也应计算在内。
但为什么在非网络时代,大众自身的人际交往中不会将姓名归纳到隐私当中呢?原因就在于大部分都是自愿公开的,并且使用在人际关系当中会在将来使自己有获益的可能性。所以非网络时代,没人在乎个人姓名是否属于隐私这个话题。
网络时代中,隐私(姓名)为什么被重视起来了?
姚明的公益广告中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在如今的和平年代中,经济利益的获取,是所有人都要参与的一场个人战争,所以只要有利益,就会有买卖。互联网将全球所有人通过看不见的链条关联在一起,使得隐私变成了各种数据表,并且可以分析加使用。
就拿姓名举例子吧,如果一个取名、风水的网站能将自己不同的广告信息,精准的推送到不同姓氏的人群当中,顺便附上姓氏的各种书法表现形式,相信大部分看到这种信息的人都会愿意付出一定的时间去了解,网站就会获得巨大的受益,同时感兴趣的个人也会在这个网站中获得更多的服务。
但正如315曝光一样,网站怎么能拥有全国姓氏表和对应的手机号呢?所以网站自身的属性决定了,拥有既违法。
网站能获得这种信息吗?网站一定得知道所有人的姓名才能应用这个营销方式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作为商业项目,在国家所有法律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里都明确的规定了内容。所有非自愿的行为都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但是否就没有办法操作了呢?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今天在贵州召开的2019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就明确的提出了,要处理好大数据发展在法律、安全、政府治理等方面的挑战。
因为经济是一切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础,而如何利用大数据带动经济,并且平衡个人隐私与商业体系的矛盾,这个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
【个人隐私与人群数据应用的冲突】所以我预测,政府一定会在大数据方面通过政府自身与知名第三方平台的公信力,在保护好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让隐私以一种特殊的脱敏方式应用在商业体系当中。
将来取名网站肯定会有通道将自己的广告信息发送给全国不同姓氏的人,但网站自身并不知道每一条信息发送给了谁,并且网站相信自己的商业行为委托方是值得信任的。
所以,归根结底,涉及个人隐私的大数据的应用,最终都会落在“信任”二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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