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想去摆地摊了

地摊火了,原本总感觉上不了台面的词,竟也被顶上了热搜;原本被撵得躲躲藏藏的摊贩们,终于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视野里。说实话,我挺喜欢那些地摊的,比如在家附近,卖菜的、卖花的、卖水果的……七七八八,带着人间烟火的气息与普通生活的温暖。但他们总是出现一段时间,然后就消失,因为摆地摊,是会影响城市形象的,是不被允许的。而现在,从压制到鼓励,似乎是一夜之间。
【也想去摆地摊了】其实地摊,只要管理得当,应该是一个双赢的存在,一方面,增加了摊主的收入,另一方面,也为周围的百姓带来便利,带来了竞争,活跃了经济。熙熙攘攘,柴米油盐、吃穿用度,一个小摊,一个世界。只不过,它最负面的效果就是卫生方面,这需要摊主和顾客的自律与自觉。
如今,地摊终于明正言顺地回来了,不只是摊主,连我似乎都忍不住开心雀跃。能够不只是被局限于中间的那家小店里面对蔫巴巴的几样菜而不得不做出选择,能够在散步的时候就顺路拎点新鲜果蔬回家,能够随意地在小摊位前驻足,东看西看,如果有卖花的,就挨个花都把花看一遍,价格问一遍,一面觉得自己家里的花太多不敢下手,一面自己的勾勾心不受控制的泛滥成灾。把热切的目光撒向地摊的收获不仅是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乐趣。
地摊在中国源远流长,早期的贸易,应该就是以地摊为主的形式。“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鞭鞍,南市买簪洃,北市买长鞭。”短短数句,就把当时地摊贸易的繁荣勾勒出来了。
有人说:“最是人间烟火味,人生得意须摆摊。”某天晚上,自己忍不住与大小两个男人嚷嚷:我也要去摆个地摊,赚点儿外快,体验一个做个“小老板”的成就感。


如果自己真的去摆地摊,会去摆点什么呢?
可以去卖二手书。家里那么多的旧书,尤其是儿子的,太占地方了,当废纸卖,实在太可惜,随便收拾收拾一大堆。现在买一本新书那么贵,打个一折半折,应该会有市场需求的吧。这活儿,想交给儿子好了,卖的钱全给他支配。想起儿子和小学同学第一次在端午节前一起采艾蒿卖艾蒿的情形,一共卖了70多块钱,儿子拿着分到手的16块钱兴兴高采烈的宣告:那是他的第一桶金!财迷的本色尽现。
可以把我自己从种子开始培育出来的花们给卖了,种子一元钱一棵,现在已经开花了,能卖到10块钱一棵,利润率还挺高。有些花能够分枝育苗,成活后摆到摊上去。
可以做点心,面包、蛋糕、曲奇、蔓越莓饼干……诱人的香味四处飘散,一定会招揽不少人,虽不如外面店里的外观精致,但胜在没有添加剂,品质好嘛!
还可以批发市场批点儿袜子、家居服什么的……
想去摆摊的愿望就象小火苗一样,一簇一簇地燃烧起来,越来越旺。忽然就有了腿步生风的感觉。连跟人打招呼都想脱口而出:走啊,一起摆地摊去。
什么时候开始摆地摊呢?真要好好打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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