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如来》——(30)正义的边界

2018年10月10日读书分享第30天
《孔子如来》——(30)正义的边界

在这一篇里,阐述了孔子的另一价值观——正义是有边界的。孔子既反对我们对坏人无原则的滥好,也反对我们对坏人无约束的报复。
【《孔子如来》——(30)正义的边界】把道德绝对化,就会用绝对化的手段去惩戒那些不道德的人,而绝对化的手段本身即是不道德的。
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推行道德,就如同抱薪救火;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惩戒不道德,又如同以暴易爆。
再看看孔子自己经历的一件事。
鲁定公十三年(前497年),孔子(当时52岁)做了鲁国的大司宼,摄行相事,地位相当于宰相,坚决推行“堕三都”。此时,鲁国大权已经被三桓家族把持有一百多年了,被称为鲁国的三驾马车。即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三都即是他们的私人城邑。此时为了加强君权,派子路(仲由)堕毁三都的城墙。这时子路被任命为季桓子的家臣,具体负责执行。可以说,“堕三都”的成败关乎孔子在鲁国的政治生命。但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另一个学生,公伯寮,竟然对季氏说子路的坏话,导致子路丢了职务,对“堕三都”的失败及孔子最终离鲁出走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这个人,后人把他称为“圣门蟊螣(maoteng)”,孔子门下的害虫。当时鲁国的一个大夫叫子服景伯,对孔子说:“我有力量杀了他,让他暴尸大街。”
孔子说:“我的道如果能行的通,那是命;行不通,那也是命。公伯寮能把我的命怎么样呢?”断然拒绝了子服景伯以告的杀人建议。
公伯寮不好,但假如我们用杀掉他的方法来对待这样的人,我们就更不好了。因为用极端的手段,用杀人的手法来清除异己,还有比这更坏的行为和更坏的人吗?
为什么孔子不赞成人们用极端地方式来履行道德?为什么反对用极端的手段来实现正义?因为一切极端手段必隐含着对一种价值的破坏。而且,极端手段所蕴含的破坏性,往往指向更原始更基本的价值。
正义,是有边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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