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软件产品是什么意思 嵌入式产品有哪些

关于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规定
软件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起销售的软件产品,构成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组成部分 。
在委托软件产品开发中,由于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属于开发者,著作权通常不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受托人是常规意义上的纳税人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版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在国家版权局登记后,纳税人在销售时转让著作权和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
根据《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先征后返政策 。对于嵌入式软件产品,在计算软件的产出基数时,应扣除计算机硬件和设备的销售额 。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销售收取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的,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国产化,然后对外销售 。他们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如果进口软件产品只是简单的汉字处理,则不包括在内 。
实践中,如果有一种简单安装软件,将软件的授权使用(许可费、维护费)给客户,一般税率为6% 。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和技术服务费,征收6%的增值税 。
软件产品增值税按需退税的计算方法
按需求计算软件增值税和退款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是还是要强调一下,多提一点没有坏处 。
1.按需退税=当期软件产品应交增值税-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的3% 。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
当前软件产品销项税=当前软件产品销售额的13% 。
2.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计算方法
按需退税=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应交增值税-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3% 。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
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当期销项税=嵌入式软件产品当期销售额的13% 。
举例:曹保果软件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某软件的开发和销售 。2019年7月,纳税总额200万元 。当月销售收入如下:(收入为不含税销售收入,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当月无进项税) 。当月软件开发总销售收入7000万元 。嵌入式软件销售,销售总收入850万元,其中硬件设备销售550万元;为满足客户升级需求,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后销售,总收入65万元;向老客户收取当年维修费55万元 。询问当月销售软件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是否可以按需申请增值税退税 。
[分析]
销售软件销项税额为:7000*13%=910(万元) 。
销售嵌入式软件的销项税额为:(850-550)13%=39(万元)
转化后产品销售的销项税额为:65*13%=8.45(万元) 。
客户维护费销项税额为:55*6%=3.3(万元) 。
进项税分摊:200*(7365/7970)=184.82(万元)
销售软件应缴纳增值税:910 39 8.45-184.82=772.63(万元)
增值税:957.45/7365=13%,高于3% 。符合条件的,享受立即退款的优惠 。
因此,可以申请并立即退税的增值税为:772.63-7365*3%=551.68(万元) 。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1)进项税额
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应税服务,对进项有严格要求:
对于水、电等常见费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难以直接分摊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实际成本或者销售收入的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当分摊的进项税额 。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和生产的设备和工具的进项税不得分摊 。专用于开发和生产软件产品的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纳税人应当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
(2)销售金额
需要提醒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嵌入式软件产品随同计算机硬件和机器一起销售的,计算机硬件和机器的销售额需要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按照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3.按照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计税价格;
4.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组成计税价值=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成本(1+10%) 。
对将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一起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本通知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销售额的,应分别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和计算机硬件、机器的成本 。未单独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
会计和发票
对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后可立即退税的发票名称有严格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时,应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和版本号,且必须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开具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发票时,要求软件产品名称与《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申请审核表》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
对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起销售的软件产品,应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非软件部分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进项税额,销售时应单独开具软件收入发票;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但不能单独开具发票的软件产品,按照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增值税退税,开具发票时应填写软件产品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总额,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包含与登记证书一致的软件产品 。开具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发票时,可在发票备注栏注明软硬件销售额 。
纳税人在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成本时,应当区分软件和硬件部分,根据其生产成本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和栏目,按照规范的会计流程进行核算,形成相应的总账,反映不同软件和硬件的生产成本 。
政策备案、纳税申报和退税管理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什么意思 嵌入式产品有哪些】(1)软件产品增值税征退进项共享模式的数据报送和信息报告 。
1.处理信息
纳税人进项税分摊方式备案报告表2份,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验后退回) 。
2.搬运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栏目查询 。
3.过程
按照受理-办理-反馈-归档的流程办理相关事宜 。税务机关还为电子税务局软件产品增值税征退的进项共享方式提供数据报送和信息报送服务 。
(二)软件产品增值税征退备案 。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实现备案管理(减免税性质代码:010241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号),提交纳税资格备案表2份;取得软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三)申报纳税
使用数字证书成功申报其软件产品的纳税人,将取消提交纸质材料 。如果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资料,可以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应在《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和附表1“增值税退税为项目清单”的纳税资料中填写这一部分 。
主表
2.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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