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What dark knows

人生旅途中,大家都在忙着认识各种人,以为这是在丰富生命。

可最有价值的遇见,是在某一瞬间,重遇了自己。
那一刻,你才会懂:走遍世界,
也不过是为了找到一条走回内心的路。
——苏苓
也许是一杯红酒下肚,神经还在兴奋地跳着;也许是遇见一首难得的好歌,反复的循环里又是一片全新的天地;也许只是无聊了却又不甘心就这么昏昏沉沉的睡去;也许,是希望做一个繁复的标记,提醒自己要把好不容易进入的状态持续得久一点,再久一点,直到那一天到来。我一直想把自己活成一株太阳花,有深刻的信仰,生命每时每刻都是虔诚向往的姿态。但现实是我时时都在与惫懒作斗争,多败少赢。我的内心住着一只树懒,奈何却又爱争强好胜,不甘心被比下去,所以常常活得很矛盾,不得自由。我羡慕所有成功故事里为了梦想坚持付出的主人公,唾弃自己毫无执行力的异想天开。我因为那些越来越难追赶的距离而感到慌张,又鄙夷自己太容易就动摇的注意力。每天我都活在这种自我唾弃和鄙夷当中,时常觉得羞愧难当。我总以为这种带有精分色彩的心理是一种潜伏的力量,随着时间的累积不断变强。但是生活总是充满了无法预料,当最终被这种力量牵引着向前,于是我发现,原来只是因为打击不够多。我擅长为自己制造障碍,然后再克服,这是我前进的方式。我想我不会是一株太阳花,倒像是一个苦行僧。为了每个今天都比昨天更爱自己一些,每天都要坚持向前一点点,就像被我置顶的聊天内容里对方讲的:“一天50页,慢慢刷呗。” 我想,我再也不要狂风暴雨般的轰轰烈烈,我需要的只是这样轻描淡写温温柔柔的坚持。
【What|What dark knows】《小时代》里林萧有一段独白,我时常拿来自省:
“我们永远都在崇拜着那些闪闪发亮的人。
我们永远觉得他们像是神祗一样的存在。
他们用强大而无可抗拒的魅力和力量征服着世界。
但是我们永远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样的代价,去换来了闪亮的人生。
我所看见的宫洺,被Prada和Dior装点得发亮,被宝马车每天接送着,一双脚几乎不沾染地面的尘埃。他的鞋底有时候比我们的鞋面还要干净。他挥霍着物质,享受着人生,用别人一个月的工资买一个杯子。他对别人冷漠,他不近人情。他看不起很多的东西,他把别人轻蔑的踩在脚下。
但我没有看见的他们的部分,却在黑夜里闪闪发亮。
当我沉睡在被窝里的时候,当我为爱情心花怒放的时候,当我无聊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里的肥皂剧的时候,他们喝光了新的一杯咖啡,揉揉眼睛,继续新的事情。他们握着手机在沙发上稍微闭眼休息一个小时。
旋转着的,五彩缤纷的物质世界。
等价交换的,最残酷也最公平的寒冷人间。”
多么简单又容易忘记:巨大的尊荣背后必是沉重的牺牲。
所以,趁时间尚早,再多坚持一下,等等再玩儿吧。
毕竟,想要的,只有自己才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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