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生育制度》读书笔记(八)

第五章 夫妇的配合
“在外婚的规则下,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成为严重的问题。”
1.“相敬如宾”
夫妇之间需要高度的契合是为了要经营全面合作的生活。他们相互依赖以得到满足的地方太多了。因之,只要有一二方面不相和洽,整个夫妇间的生活都会搁浅。
“若是把夫妇关系稍稍片面化一下,契合程度也就可以不必太高,这是应付婚姻里基本矛盾的一个常用的方案。夫妇关系的片面化的方式各时各地可以不同。最主要的是两种:一是把事务上的合作减少,使夫妇间偏重感情协调,趣味和兴会的相投;一是把感情方面的要求撇开一下,偏重于经济上的、事业上的合作。这种偏重的方向,初无高下之别;重要的是要看生活的环境如何。”
“理想的夫妇是鱼和熊掌两得其全的,问题是开始于这理想的不易实现。”
“依我以上所说婚姻的主要意义是在确立向孩子的抚育的责任。抚育本身是一件相当繁重的事务,基本上是柴米油盐的经济工作。夫妇间先得把这些基本事务打发开了,才有讲求兴趣相投的资格。”
“夫妇一方面是共同享受生活的乐趣,一方面又是共同经营一件极重要又极基本的社会事业。若不能两全其美,就得牺牲一项。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是牺牲前者。”
“在我们传统社会里,男的有他发展感情生活的其他女性对象。我们再看《金瓶梅》里所描写的乡绅的生活,正夫人对于妾的态度,那样容忍实在是出于现代夫妇的想象之外。中国传统社会很严格地把夫妇关系弄得“上床夫妻下床客”,但是对于男子的感情生活却很少加以严格的拘束。”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女性情感生活并没有合理的安排也许是事实。潘光旦先生所分析得冯小青式的自我恋,可能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心理变态。可惜我们对这方面的知识不多,但是在旧社会里母子联系的坚强也多少是这种感情变态的结果。在孝的观念下,社会鼓励着母子的联系。婆媳的争执中有多少是爱的争执,我们实在不能加以估计。我曾注意过典型的孝子,大多是对母的联系,很可能是弗洛伊德之辈所说的恋母情结的表示,而且是在习俗容忍之下保持着的感情冻结。这里我只能指出,中国家庭间感情的结构是一个被忽略而极重要的研究对象,从这里我们可以解释很多中国文化的特性。”
2.变相的内婚
依我在上章里所说,外婚的规律使人们不能不到抚育团体之外去寻求配偶,在抚育团体之外的人固然大多和自己教育背景不同,生活上有特殊的习惯,可是在这些人中间相异的程度还是不相同的,为了婚姻的比较美满,社会上总得想法使相近的人能有配合机会。最简便的方法是使男女在决定他们的婚姻之前有一个尝试的机会。这是初民社会常见的办法,也是现代西洋像罗素等提倡的试婚制。
我所知道的有些例子,早婚的性质是和童养媳的性质相同的。
最通行的变相内婚制是中表婚姻。中表婚姻不但在中国很普遍,在别的民族里也是一样的。
当然中表婚姻和内婚一样在生物遗传上存在着缺点,也引起一些民族的限制。


【费孝通《生育制度》读书笔记(八)】费老说过为保障双系抚育才确立了婚姻制度,承担抚育后代的责任。那抚育本身就是一件非常繁重的事情,能够成为一对合格的父母,把孩子健康培养长大,是件不易的事情,这抚育过程中更多的是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要想夫妇间感情的协调,兴趣爱好的共鸣,首先就要把日常的基本事务打发了,才有照顾到夫妇感情的需要,共同享受生活的乐趣。而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牺牲掉了夫妇间的感情培养,更多是共同致力于一件重要又基本的抚育的社会事业。那提到的母子联系的坚强在现在社会也是存在的。多数存在于丈夫在家是甩手掌柜,忽略妻子的情绪价值,妻子长期得不到丈夫的爱和关注,就会把她满足情感需要的任务交给儿子,一个心理根本没有发育完全的小男孩天天要在心理上照顾多愁善感的母亲,也是不利于其成长的。那种恋母情结就出现了。在男性的成长过程中与母亲纠缠过深,缺少父亲的认同,心理可能永远是个小孩子,在他长大择偶的时候,那种恋母情结会使他心理永远像在找妈妈。现在说的妈宝男大概就是这种。可见,双系抚育,在抚育后代的过程中,夫妇合作很重要,那夫妇之间的感情需求也是需要彼此照顾和协调的。但这又是不容易的,婚姻所缔结的这个契约,除去生活的享受和感情的满足,真真是一对人生的担子,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勇气才能去承担这生活的担子,肩扛起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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