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跟一位同事A讨论问题,问题的核心是日常的客户维护和沟通的内容。刚开始讨论进行得还是比较顺利的,但越到后面就越意识到,同事在回避问题的本身,而用一些不切实际的方法去处理客户的问题。说到之前一位客人,因违反了公司合同上的条款,公司需要按合同上来对客户进行处理,扣除客户的保证金和当季的货品不允许调换,谈妥后又让同事A来处理后续的工作,但后面同事A和客户沟通中,又在原来谈妥的条件上一再让步,最后是不对客户进行处罚。
我在跟同事A沟通的过程中,她一直在为自己辩解,她的理由是:和客户不合作了,也不能把关系搞僵。即使让自己公司吃点亏也不能让客户对公司心有埋怨,并且公司做了那么多的让步,客户会感谢公司。
对于这样的奇葩理论,我表示很无语:
1、 对于公司来说,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的。如果需要客户感谢、感恩公司,那说明我们不是公司,是慈善机构。
2、 客户违反了合同条款,是需要按合同来办事的。如果不按合同来做,那请问公司签合同是为了什么,当然客情关系也是需要维护的,但是不能一味的没有底线。
3、 客户对公司的意见。其实在刚开始合作的时候,相信所以的客户都会很清楚合同的条款,再说客户不可能在自己不清楚的合同里随便去签字,至少知道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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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