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聘请适合的律师! 律师聘请( 三 )


我们应该督促律师尽职尽责 。律师手头的案子很多,每天都很忙 , 总是被刑事诉讼推掉 。很难在每种情况下都做到最好 。也有少数律师在接受委托收取律师费后,搞“一拍即合”,开始在会见当事人、与办案人员沟通、及时提出辩护意见、调查取证等方面敷衍了事 。,而忽略了当事人的利益 。所以 , 不能不管手 。要督促律师查清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的全部情况 。要围绕重要事项、关键环节、主要证据,落实到位,及时排除一切疑点 。绝不能给律师不尽责、不作为留下遗憾 , 错失机会 。
谨防律师的不当行为 。在律师辩护过程中,任何律师以“找关系”为借口向家人要钱,都是不正常的 。所有律师都是先拒绝 , 再重新审视他的所作所为 。如果看到律师确实不靠谱,就要及时换,换不了就更要小心了 。
从实践中可以看出 , 避免或纠正冤假错案的人,在遇到一个敢于担当的公检法办案人的同时,一定要有一个有能力、有正义感的律师 。一些冤假错案只是消灭在萌芽状态,关系到律师的诚信和“一查到底” 。一些冤假错案才形成,也与律师屈从公检法,放弃对法治的信仰,说服当事人向法律认罪密切相关 。在律师的协助下 , 一桩悬案变成“铁案”,无辜的当事人被推向万劫不复的境地 。
所以,面对有重大恩怨的案件 , 作为当事人和家属,一定要有一颗坚强的心 , 锲而不舍 。同时也要有一个有能力有正义感的律师来帮助我们!当心“变节”律师的变态劝说 。
事实上,由于委托人及其家属与律师的法律知识严重不对称,委托人与律师的沟通协调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 , 上述尊重和鼓励律师的方法并不容易做好 。这些问题和矛盾将随着国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律师队伍的正规化和法制建设的加快而逐步得到缓解 。
目前当事人和家属要明确,我们已经是法治社会,尊重法律的用法是基本要求 。只有信任律师 , 才能得到律师最大的帮助 。职业道德卑劣的律师毕竟是少数 。
律师作为社会精英,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者和推动者 。要以高尚的道德赢得社会的信任,就要在代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树立起正义和责任的良好形象 , 努力提升律师的社会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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