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最新( 二 )


六、注意事项
1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1次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 , 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
2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东部新区内不得申请转学(涉及东部新区重大规划拆迁的协商解决) 。
3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
4 东部新区到本市其他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按要求向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入学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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