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通告( 二 )


佛山高明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通告
(三)更合
如图红色区域所示 , 位于更合镇政府前的更合镇肥仔列体育公园(不含机动车道),面积约340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
佛山高明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通告
佛山高明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通告
四、处罚措施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 , 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五、投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 。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88219286(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19(火警电话)
六、注意事项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
七、生效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1月2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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