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更新 杭州余杭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房常见问题解答( 二 )


答: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单身或一对夫妻(含未成年子女)作为一户购房家庭 。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14、申请条件中“市区”的范围具体指什么范围?
答: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 。
15、购房家庭的哪些房产需纳入审核?
答:购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的房产、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以及批地建房情况等需纳入审核 。
16、怎么认定在余杭区工作?
答:主申请人与余杭区范围内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且社保参保单位应与人才认定单位、申请表中填写及盖章的工作单位一致 。劳务派遣员工的人才认定单位应与申请表中填写及盖章的工作单位一致 , 参保单位应具有在杭劳务派遣资质 。
17、怎么提出余杭区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
答:根据《余杭区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受理公告》的规定,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线上登记报名平台提出申请 , 线上购房申请登记二维码:
持续更新 杭州余杭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房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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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什么时间段可提出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
答: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线上购房申请登记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时至2023年2月27日17时截止 。
19、如果因申请提交资料不符或缺失原因未通过审核,可以重新提交吗?
【持续更新 杭州余杭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房常见问题解答】答:2023年2月24日9时至2023年2月27日17时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人在2023年3月2日17时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
20、提交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后到签订合同要有几个环节?
答:提交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后,还要通过企业初核、资格复核、摇号公示、公证选房,最后到签订合同环节 。
21、申请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购房家庭应如实填写《余杭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通过受理公告下方链接下载),经人才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线上登记报名平台提交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申请表背面的《余杭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材料清单》) 。
22、申请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审核后,会有什么凭证?
答:申请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开发建设单位初核、余杭区住建局复核公示后 , 开发建设单位在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
23、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由谁组织摇号的?
答: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由开发建设单位对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的申购家庭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 。
24、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怎么摇号和选房的?
答: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按照人才类别先市级后区级依次确定顺序号 。其中 , 市级A类人才免摇号,市级BCDEF类人才分类别进行摇号,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区级人才不区分人才类别进行摇号,确定顺序号 。
顺序号确定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发布选房通告 , 组织人才购房家庭按选房顺序号公证选房 。
25、购房家庭选定房源后,怎么签订合同?
答:购房家庭选定房源后,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购房款,与代持机构签订《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 。逾期未签订买卖合同,视作选房后放弃购房 。
26、才泊嘉院项目政府产权份额的代持机构是哪家单位?
答:才泊嘉院项目政府产权份额的代持机构是杭州农副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27、房家庭在签订合同前如家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申报吗?
答:购房家庭在签订合同前,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 , 应主动向余杭区住建局如实申报,经系统核查该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不得再签订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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