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公有住房能被收回吗】公有住房能被收回,说明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
2、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推荐阅读
- 茄子如何进行育苗?
- 茄子怎么定植 茄子定植技术
- 职称计算机考试模块 河北职称计算机考试
- 浙江交通职业学院有哪些专业 浙江交通职业学院
- 寿光到济南客车第一车次是几点 济南一客车路中爆炸
- 青岛买衣服最多的地方在哪里 青岛买衣服
- 2021年高考分数线河南 2021河南高考分数线公布时间
- 大哭之后怎么让眼睛不肿 大哭之后眼睛会肿蚂蚁庄园
- 春节假期怎么放?春节假期怎么放假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