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建设局副局长名单 扬州建设局领导班子( 二 )


(七)、负责并指导全县村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八)、研究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公关和科技成果的合作与交流,指导技术创新与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筑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及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的规划测绘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
城建监察工作职责:
(一)、城市规划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城市公用事业监察:依据《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城市园林绿化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损坏城市绿化、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
环卫处工作职责: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垃圾清运费收缴 。
城市园林工作职责:
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
(二)、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登记和营业范围;
(三)、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建筑构件厂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
(四)、检验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建筑构件质量;
(五)、参与优质工程的核验、推荐工作;
(六)、参与本地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七)、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上级及主管部门报告;
(八)、完成上级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
房产管理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全县范围内从事房产开发、房产交易和实施房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管理,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管理工作;
(六)、负责登记管理房地产开发计划和认证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房屋、危房鉴定管理工作;
(八)、严格执行《房地产管理法》,学习掌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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