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的杨氏模量一般多少,钢丝的杨氏模量数据大致范围( 五 )


均值应符合表2 规定 。
4.1.3.2.2 钢塑复合带应为符合YD/T 723.3-2007规定的双面复合塑料薄膜的钢带 。其中钢带的标称厚度
为0.15mm ,单层塑料薄膜的标称厚度为0.05mm。在缆制造长度上允许有少量复合带接头,其钢带宜对
接,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50m。接头处应电气导通和恢复塑料复合层 。含接头的复合带强度应不低于
不含接头的相邻段强度的80% .
4.1.3.3 铝一聚乙烯粘结护套 (A 护套)
4.1.3.3.1 A 护套缆应在缆芯外施加一层纵包搭接的铝塑复合带挡潮层,并同时挤包一层黑色聚乙烯套,
使聚乙烯套与复合带之间、以及复合带两边缘搭接处的带子之间相互粘结为一体,必要时可在搭接处施
加粘结剂来提高粘结强度 。复合带搭接的重迭宽度应不小于5m m 或缆芯直径小于 &0m m 时不小于缆芯
周长的20%。聚乙烯套厚度的标称值、最小值和任何横断面上的平均值应符合表2 规定 。
4.1.3 .3.2 铝塑复合带应为符合 Y D /T 723.2-2007 规定的双面复合塑料薄膜 的铝带 。其中铝带的标称厚度
为0.20mm 或0.15mm ,塑料复合层的标称厚度为0.05mm。在缆制造长度上允许有少量复合带接头,接
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50m。接头处应电气导通和恢复塑料复合层 。含接头的复合带强度应不低于不含接
头的相邻段强度的80%
4.1.3.4 聚乙烯护套
4.1.3.4.1 聚乙烯护套缆应在缆芯外挤包一层黑色聚乙烯护套,其厚度的标称值为 2.0mm ,最小值应不
小于1.6m m ,任何横断面上的平均值应不小于 1.8m m ;但有53 型外护层时,标称值为 1.0mm ,最小值应
不小于0.8m m ,任何横断面上的平均值应不小于 0.9m m a
4.1.4 外护层
4.1.4.1 总则
4.1.4.1.1 外护层宜是黑色聚乙烯外套或再加护防蚁外被层 。
4.1.4.1.2 外套应是高密度或中密度黑色聚乙烯材料,其表面应圆整、光滑,任何断面上均无目力可见
的气泡、砂眼和裂纹 。
4 .1.4.2 53 型
53型外护层应采用与S护套相同的结构 (见4.1.3.2节),但聚乙烯外套厚度的标称值为2.0m m ,最小值
应不小于1.6m m ,任何横断面上的平均值应不小于1.8m m。护套与钢带之间应用阻水带或阻水纱、阻水环
或其他阻水材料进行阻水 。
4.1.4.3 防蚁外被层
4.1.4.3.1 防蚁外被层 (即4 型)应在缆的外层聚乙烯套上再挤包一层邵氏硬度不小于63D 的黑色聚酞
胺套或黑色聚烯烃共聚物套,其表面应完整、光滑,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4m m o
4.1.4.3.2 防蚁外被层用聚酞胺和聚烯烃共聚物材料应符合Y D/T 1020 规定 。
4.1.5 阻燃缆结构
4.1.5.1 如有需要时,可采用阻燃结构,但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所有电气性能的要求 。
4.1.5.2 阻燃缆的外层和其他层聚乙烯套应采用低烟无卤 (或低卤)阻燃套或聚氯乙烯,其他的元构件
宜尽可能采用不燃和阻燃的材料 。
4.1.5.3 阻燃缆的其他结构要求仍应符合本章规定 。
4.1.6 撕裂绳
缆护套下面和外护层的聚乙烯外套下面可放置撕裂绳,撕裂绳应连续贯通整根缆长度,不吸湿,不
吸油,并具有足以开启缆护层的强度 。
4.2 长度
4.2.1 缆的标准制造长度标称值应为1000m 或2000m ,容差为0- +100m 0
4.2.2 缆的交货长度应是标准制造长度 。经用户同意,可以任意长度交货 。
4.3 性能要求
4.3.1 单模光纤特性
模场直径、尺寸参数、截止波长和传输特性应符合GB/T 9771 (所有部分)的规定 。
4.3.2 护层性能
4.3.2., 挡潮层铝带、钢带和金属恺装层应在缆纵向分别保持电气导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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