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三中艺考招生简章 艺考招生简章( 二 )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 ,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 , 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 ,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 。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 。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 , 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 ,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 , 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 , 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 , 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 , 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 , 社会 工作 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 , 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 , 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 。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 。以上奖学金获得者 , 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 ,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


六、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 志愿 及录取


(1)辽宁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学、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模式;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


(2)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


(3)实行高考改革省份 , 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省份:不设科目要求 。


◆3+1+2模式省份:


辽宁:各专业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要求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 分列招生计划 , 分别投档 。


其他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 , 分别投档的省份 , 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 , 不分别投档的省份 , 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 。


注: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 *** 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


◆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 *** 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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