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职工养老保险新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 二 )


1、核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录入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3、确定重复缴费时段及金额,按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社会资助,下同)予以清退;
4、合并记录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5、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样合并呢?优质回答1:根据人社部[2014]17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
第四条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
不知道大家看明白了没有?如果没有明白小编给你解释下:
如果职工养老没有缴纳够15年,可以把职工养老转回居民养老,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如果职工养老缴纳够15年,可以把家里缴纳的居民养老转到职工养老,合并计算享受职工养老待遇 。
就是比如您单位有个职工55岁了,现在要参加职工养老,但是到达60岁只缴纳了5年,不够职工养老退休15年的缴费年限,因此不能办理职工养老退休,只能转回居民养老,享受居民养老待遇,但是如果这个人没有参加居民养老,那只能办理退保,或者去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咨询补交居民养老事项 。
现在农民缴纳的新农保和居民缴纳的居民养老并称为居民养老,不在分农民和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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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不可以和我们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合并的 。对于一个参保人群来讲,那么如果说我们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今后又要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那么最终的结果就只能够放弃其中的一种养老保险,选择专一的参加另外一种养老保险,因为最终我们也只能够享受一份养老金的待遇,重复参保是没有实际必要的 。
当然只要是我们参加了这个职工养老保险,实际上就没有必要去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了,因为职工养老保险最终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相对来说都是比较高的,居民养老金,虽然说交费水平比较低,但是最终享受到的养老金也是很低的,所以我们能够适当的提高自己职工养老保险的交费,也就能够提高自己今后退休以后养老金的待遇水平 。
所以说尽量还是选择职工养老保险来进行参保,但是如果说你之前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这部分费用只能够选择退出,对于你个人来说曾经交过的这部分费用,退出之后,那么你就不再具备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的条件了,只能够专一的去参加这个职工养老保险,最终享受到职工养老金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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