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事业编招聘 大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公告2023( 四 )


2023年8月21日县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支付 。
七、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址、县融媒体中心、大厂人社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 , 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县社会事务局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 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得借调其他单位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
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 , 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 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 , 将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
2.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
本公告由大厂回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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