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车辆通行费征收法律依据是什么 南昌货车通行证申请系统( 二 )


第六十三条: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17号)
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
(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
第十五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按照下列程序审查批准:
(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
南昌车辆通行费征收办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然后带着相关的材料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只要符合条件的话很快就可以办好,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进行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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