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是哪几个 五院四系是哪些学校( 二 )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 , 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 , 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
3、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教育源于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 。1928年国立武汉大学成立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 。武汉大学校长、著名法学家王世杰、周鲠生曾兼任或专任院长;1979年武汉大学恢复法律系,1986年重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学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学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肖永平教授先后出任负责人、系主任和院长 。现任院长为知名经济法学家冯果教授 。2017年武汉大学法学学科顺利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历次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均名列前茅,根据2019年度QS全球法学院排名,武汉大学法学学科位列全球第50-100位,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 , 被誉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 。
4、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 。经过70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现任院长由何志鹏教授担任 。2017年吉大法学入选一流学科,为新时代吉大法学的再出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五院四系是哪几个?“五院四系”,即:“五院”是: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五院”发展到今天,现在属于多科性的政法类大学。“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 , 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
法学考研的5院4系都指的什么?。?/h2>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 , 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 。“五院四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 , 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中国法学教育界曾有这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科班生 。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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