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 )


(六)试行普职融通
2023年启动综合高中普职融通班试点,在普职融通结对学校开设普职融通班,在高一学年结束时,根据学生志愿和成绩情况 , 择优实现学籍互转 。各普职融通结对学校要共同制定好普职融通方案,经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 , 5月30日前由各相关学校分别向社会公布 。普职融通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
六、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一)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获取毕业资格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二是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三是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县区、学校考查科目(含补考)通过考核 。投档总分居全市后5%的考生(含5%同分考生)要参加并通过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补考并达到合格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
(二)证书发放
对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毕业证书 , 对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
七、招生收费
严禁各学校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赞助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经物价部门核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 , 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所有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必须按照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教育厅《关于明确民办学校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2021〕3号)文件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
八、实行阳光招生
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时间紧、任务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 ,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和管理 。要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
要严格遵守招生录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做好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核实,特别要确保定向生、照顾录取对象、体育免考对象等资格审查的准确性 。资格审核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 审核单位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必须在审核汇总表上签名存档 。
高中招生投档名单通过莆田教育网、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声讯电话及“莆田教育微门户”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布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以经市中招办统一确认的录取名册为高一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对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倒查追责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纪律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2023年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 坚决杜绝不正之风,防止各种舞弊行为,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 。要为招生学校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