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二 )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计划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23招生计划专刊)(下册) 。
2.关于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2023年我省继续安排部分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计划,该类计划录取的考生 , 在相关高职院校学习三年,考核合格者可转入分段培养本科院校学习两年[部分院校专业录取的考生后两年本科阶段教育继续在高职院校内学习,由普通本科与高职院校联合实施教学,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23招生计划专刊)(下册)和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通知],毕业后颁发分段培养院校本科文凭 。该项目学生的毕业证书标注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 。
3.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
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培养适宜医学人才 。凡户籍所在县(市、区)有此项招生计划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结合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填报相应志愿;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此项招生计划的,一律不得填报 。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有关院校也将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
4.关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计划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含江苏省邮政公司下属有关单位定向培养计划,面向全省招生,考生录取后须签订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地区就业 。
六、关于专科补录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在专科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 , 根据院校申请,对未完成计划的省内专科院校组织补录 。凡参加高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专科补录志愿(如高校提出补录文化分要求,考生还须符合相应要求) 。具体补录政策详见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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