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 , 应从此时开始在两年内起诉,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 。如某些损害是在事隔一段时间后发现的,则应在发现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 。事隔二十年后才发现受到损害而起诉的,将得不到法院保护,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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