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孩子和财产的分配如何处理?( 二 )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 , 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6、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7、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
8、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 , 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9、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10、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 , 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
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双方之间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此时不管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还是孩子抚养权的分割问题,夫妻双方都是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的,如果是协商不成的,此时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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