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征得配偶同意放弃财产继承,放弃继承需要征得配偶同意吗?


未征得配偶同意放弃财产继承,放弃继承需要征得配偶同意吗?

文章插图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 , 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 。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
2、遗产分割后 , 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 。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 , 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
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
5、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 。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 。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 。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
6、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
7、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 , 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 , 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 , 不予承认 。
放弃继承权应该是自己心甘情愿做出的决定 , 不能是受到别人的胁迫 , 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放弃了继承权,而且,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也应该出具书面协议,不然的话,空口无凭,可能当时放弃了继承权,到时候又突然要依法继承遗产,这样就很麻烦了 。
【未征得配偶同意放弃财产继承,放弃继承需要征得配偶同意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