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定性关键内容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定性关键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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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敲诈勒索罪定性关键内容有哪些
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使用了威胁或者要挟方法勒索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 。具体内容有: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 , 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 , 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 。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 , 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 。
(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 , 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
2、使用了威胁或者要挟方法勒索财物 。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如果行为人实施威胁、要挟 , 是为了取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或者是为了索回自己的债务 , 因缺乏犯本罪的故意,而不能定本罪 。
3、数额达到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 。数额较大以2000元至5000元为起点 。未达此数额标准的敲诈勒索行为,只能予以治安处罚 。
二、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敲诈勒索罪定性关键内容有哪些?】“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 。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 , 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 。
3、从威胁的内容看 , 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 , 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部梢栽谑潞笕〉?。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 , 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 。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 , 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
敲诈勒索罪是采取威胁的手段 , 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故意威胁他人财产达到一定数额可构成犯罪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人身伤害的,可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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