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知识有哪些?( 二 )



政府在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时是从以下三方面考虑的,首先要考虑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其次要考虑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换的需要;第三是考虑职工住房公积金积累可以购买住房的能力与房价的比例关系,一般要求一个职工的长期住房公积金积累能够买到按平均水平计算的住房面积 。从2008年1月1日起,自治区在银行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职工和单位各10%调整为职工和单位各12% 。各市、县和企业可参照区直单位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 。但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低于12%的,须事先向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

十四、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交比率历年调整情况是怎样的?

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交比率历年调整情况见下表:

宁夏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知识有哪些?

文章插图
图源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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