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二 )


8、国境口岸的有关单位或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国境口岸交通工具的负责人 。
9、引航员和其他人员 。对染疫船舶、染疫嫌疑船舶上的引航员和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上船的人员应当视同员工接受有关卫生处理 。此外,在入境检疫以及必要的卫生处理完毕之前或者出境检疫以及必要的卫生处理完毕之后,上下交通工具的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接受或者再次接受卫生检疫机关的检疫 。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即行为人明知应当接受卫生检疫检查而故意逃避或拒绝 。有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明知自己是检疫传染病患者或带菌者,明知自己是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而故意逃避国境卫生检查或必要的卫生处理的,才能构成本罪,否则便不能以本罪论处 。一般认为 。这种观点不妥 。行为人只要明知自己应当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检查或必要的卫生处理就足以构成故意,而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是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 。因此 , 行为人不知自己是检疫传染病的带菌者,但只要明知进入我国时应当接受卫生检查却故意逃避,从而引起检疫传染病的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 就应构成本罪 。实施本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 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只要是故意违反国境卫生的检疫规定,就符合本罪的
国家边境的卫生检疫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否则的话将会导致辛勤的出版物,而按照《刑法》第332条当中的明确规定,如果违反相关的规定引起疫情传播的,或者是存在疫情传播危险的,都将会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比如说将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