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配送合同( 二 )


*每周确定一次价格 。乙方配送粮油(“超一”大米、金龙鱼菜籽油),*货、禽蛋、调味品价格在标准价*基*上下降4.3%;乙方配送蔬菜、肉类、水产品、冰冻产品、豆制品、水果价格在标准价*基*上下降15.2% 。
2.如遇台风、暴雨等原因造成*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乙方应*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
3.乙方接收菜款时,双方应严格按确定后*价格予以结算 。
五、送货时间
乙方应保证每天上午7时前将甲方所订*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无特殊原因 , 乙方如送货超过规定时间半小时,可扣罚当天总菜款*10% 。
六、付款方式
送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0*之前结清 。
七、合同期限
*合同自20XX年8月30*至20XX年7月15*有效,甲方付清乙方所有款项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
八、履约保证
乙方需一次*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到期后如无安全事故,全额退回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不得私自从配送中心以外采购相应产品 。若甲方无故拒购,按价赔偿;若乙方无故不能及时配送到位 , 甲方自行补购,按当天需要量*2倍价款从乙方帐户扣回 。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造成* , 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保留追诉权利,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乙方必须直接提供服务,不得转给第三方进行配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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