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哪些企业?
加计扣除研究费用政策具有包容性,凡从事研究开发活动、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享受 。企业的财务要求是:(1)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账户,并将有效凭证与明细账户对应;建议企业计算研发费用;d项目根据新无形资产准则的要求 。也就是说,R& amp支出费用按研究开发项目设置,归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八项研发费用 。d. 《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支出项目作为R& ampd支出 。(二)分别收集和核算不同的研究开发项目;(3)对于企业同时研发多个项目,或者研发项目与其他项目共同使用资源的,相关费用应当在项目间合理分摊;在收集R& ampd费用,要把握两点:直接核算 。如果明确是某个研发项目的成本,就直接计入研发;研发项目的支出成本账户;间接核算 。如果不清楚是某个研发的共同成本;d项目,应该合理分配,包括不同研发之间的分配 。研发项目与研发之间的分配 。d项目和其他项目 。同时注意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即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分开核算 。(4)附加扣除费用以33,360,010-30,000为准 。此表可以通过设置R& ampd支出成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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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企业可以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以下费用可以从研发费用中扣除 。d费用:1 。人员劳务费:直接参与研发人员的工资 。d、五险一金、外部研发劳务费;d人员;二 。直接投入成本:在研发过程中;d、使用过的仪器必然会有投入材料、燃料动力、维护维修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使用过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用;3.折旧费: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折旧费;d.活动;四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软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用于R& ampd.活动;五、“三新”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开发临床试验、与本活动相关的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研发过程中一些技术书籍的翻译费用,鉴定咨询费用,专利权后期登记费用等 。
三、哪些费用可以用作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财税[2015]119号)企业所得税R& amp费用如下:1 。人员劳务费 。直接从事研发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d活动,以及外部研发的劳动力成本 。d人员 。2.直接投入成本 。(一)研发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活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设备的开发制造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和通用检测手段的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 。(三)研发用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测和维修费用;d活动,以及研发中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的租赁费;d通过经营租赁租用的活动 。3.折旧费用 。研发用仪器设备折旧费;活动 。4.无形资产摊销 。软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用于R& amp活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制定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d活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技术研发费等;研发的保险费、检索、分析、鉴定、评估和验收费;d成绩、申请费、报名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知识产权 。总成本不得超过总研发成本的10%;可以扣除的费用 。扩展资料:财企[2007]19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明确研发的范围和标准;费用,严格审批程序,并设置账簿收集和计算研发费用 。d根据研发费用 。承担研发的项目或单位 。任务 。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国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等相关费用,应当从管理费用中据实列支,不应计入研发费用 。d费用 。研发产生的所有费用 。d.企业机构纳入研发管理;d费用,但如果他们同时承担生产任务,则研发费用将增加 。d、生产费用要合理划分 。蔡[2007]194号文第四条规定,企业可以设立研发中心;储备系统,根据研发计划提前安排资金;计划和资金需求,并确保研发的需要;d资金 。R& ampd.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 。蔡[2007]194号文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披露与研发相关的财务信息 。d.按规定在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列明费用,包括研发规模;费用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的集中收付;d费用等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时,应关注R& amp企业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完善研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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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哪些??
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进行研发;活动,规范实施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d2015年11月2日费用 。
知》(财税〔2015〕119号),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目前正在执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将同时废止 。一、研发活动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二、研发费用(一)加计扣除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具体范围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三、政策排除(一)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二)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四、特别事项处理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政策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五、管理要求(一)会计核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可以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资本化支出) 。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结转“无形资产” 。期(月)末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二)税务管理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 。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三)纳税申报1、预缴申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附表1《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第30行“五、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发生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 。2、年度申报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由于该表根据原先政策设置费用明细,所以估计新政策出台后本表栏次将会做相应修改 。(四)追溯执行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
五、哪些企业能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A.适用范围: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一.是非居民企业 。二.是核定征收企业 。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可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B.根据该定义,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 。是具有创新性,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具有推动作用;二.是具有价值性,企业通过研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三.是符合目录,即国税发〔2008〕116 号文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必须符《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 。
六、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哪些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具有普惠性,只要有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并且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享受 。对企业的财务要求有:
(1)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账,将有效凭证和明细账目对应;
建议企业按新无形资产准则的要求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核算 。即分别按研究开发项目设置研发支出成本明细账户,归集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试行办法》中第7条规定的八项研发费用内容作为研发支出的明细栏目 。
(2)对不同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进行单独归集核算;
(3)对于企业同时研究开发多个项目,或者研究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共同使用资源的情况,有关费用要在项目间进行合理分摊;
在研发费用的归集过程中,把握两点:①直接计入 。对能明确是某个研究开发项目的耗费,就直接计入该研究开发项目的研发支出成本账户;②间接计入 。对不能明确是某个研究开发项目的共同耗费,就进行合理分配,包括不同研发项目间的分配以及研发项目与其他项目间的分配 。同时注意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支出,即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的分开核算 。
(4)实行加计扣除的费用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为准 。
本表可通过设置的研发支出成本账户填列 。
【加计扣除的行业 哪些行业适用研发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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