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产税?怎么交纳?房产税和契税是一回事吗?
首先 , 房产税和契税不是一回事 。房产税的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90号第二条房产税由房产所有人缴纳 。全民所有的产权由管理单位缴纳 。产权被典当的 , 由质权人支付 。房产所有人或出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 , 或产权尚未确定 , 租金纠纷未解决的 , 由房产保管人或使用人支付 。前款所列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典当人、财产保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契税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所有权的 , 承担契税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所称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 , 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第三条条例所称承接 , 是指以转让、购买、赠与、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条例所称个人 , 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残值计算缴纳 。具体扣除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财产原值作为依据的 , 由财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类似财产进行核定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 , 税率为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152号一、关于如何确定房地产原值的问题 。无论是否记入会计账簿的固定资产账户 , 都应按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地产税 。房屋的原价应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计算 。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记录的纳税人 , 应按规定进行调整或重新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90号第三条出租房产的 , 以房产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按照不动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 , 税率为12% 。应纳契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五条应纳的契税 , 按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以外汇结算的 , 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2.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224号 ,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赠与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赠与 , 由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房屋销售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的交换 , 是交换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价格的差额 。前款所列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
契税的适用税率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 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 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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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
1.缴纳土地使用税:一般为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的当月;否则为合同签订后的当月;2.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的 , 单位税额也是指每年每平方米应缴纳的税额 。一般一年交两次 , 每个省的规定不一样 , 所以要在一年内交 。3.在划分给业主之前 , 按照总许可面积缴纳税款 。分割后 , 公司只按照剩余面积缴税 。期限是项目交付 , 有些地方的期限是签订买卖合同后付款 。在即将到来的夏天 , 1点前一天 。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 。2.注意免税土地面积和抵扣时间 。3.注意纳税义务的终止时间和计算方法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5552天前我发生了什么?1北京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案是怎样的?装修企业适用的税目和税率有哪些?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区别在于 , 耕地占用税是全国范围内对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征收的税 , 一次性征收;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使用土地征收的税 , 按年征收 。由于这两个税种在征收上有部分重叠 , 为了避免在一块土地上同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 条例做了相应的衔接 。也就是说 , 对于新征用的耕地 , 在已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况下 , 自批准之日起满一年后 , 才征收土地使用税 。2企业装修房子也需要交房产税吗?是的 。等于房产原值的变动 , 增加的部分要交房产税 。我公司租了别人的产房 , 然后重新装修了几十万 。每年装修都要自己交房产税 。# # #增加房产原值 , 对部分征收房产税 。3装修也需要交房产税吗?如果停止装修半年以上 , 可以不交 , 但要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明 。4.开发商购买的房子想抵押给银行贷款 。如果装修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 银行会怎么评估装修?
费会算吗抵押15万左右 , 如果要做贷款推荐你到安泽信远 , 放款快 , 服务好 。上次就找的他们!###15万吧###抵押15万左右###15万左右5为什么装修费也要缴纳房产税税法规定装修费记入房产原值的所以一起交房产税呀###装修费用已经记入了房屋的交易成本中去了啊!###如果装修费用比较大,计入房产固定资产原值的,就要和原来的房产一样计缴房产税!###这要看房屋装修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了,凡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装修费均须缴纳房产税,具体应根据装修涉及的工程而定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6装修费营业税该怎么去缴纳装饰装修业应缴纳税种如下: 一、营业税 1、装饰装修适用的税目、税率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装饰装修企业适用建筑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装饰装修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总和,又称营业额 。建筑企业以包工包料或包工代购料形式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 。但对装饰装修企业确以包清工形式从事装饰作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其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额,照章征收营业税 。如果所属装饰装修企业属于非核算单位 3、装饰装修企业销售原材料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税的货物,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或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7住的是单位房有房产证但是没有自己的土地使用证 , 现在需要装修贷款 , 单位说土地使用证在开发商那里1、一般银行会要求国土部门出具证明 , 因为土地证由国土局办理 。2、证明的具体格式 , 一般由银行提供 。3、没悬赏分挺可惜! 房产交流团8怎么征收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这个可以到当地有关部门详细咨询下 。9装修费营业税该怎么去缴纳谁能解释下2种方式:或赠与两种方式:方式费用:满5年:交易契税:成交价*1.5%(买方缴纳)印花税:成交价*0.05%(双方各缴纳)交易费:成交价*0.5%(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工本费:80元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未满5年: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成交价*1.5%(买方缴纳)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双方各缴纳)交易费:成交价*0.5%(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工本费:80元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10固定资产在建装修未完工,未使用,需要缴纳房产税金吗您好 , 建议咨询税务部门 。相关问答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会不会很高哦谁清楚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谁清楚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的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规定是什么资企业当然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土地投资土地增值税是否要缴纳房企业土地使用税是如何计算缴纳的怎么计算房产开发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如何缴纳扩展回答1土地评估增值房产税还要缴纳这个税的肯定要收取的啊 , 一定的公式为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 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一扣除项目金额×5% 。一、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拥有土地使用权(不论以划拨、出让、买卖等方式)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 ,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依据 , 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 。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 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附着物 。3.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2地下室 土地使用税怎么算,地下室 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房产税: 1.工业用途房产 , 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 , 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 ,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 , 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 , 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3房屋土地使用税一平米交多少钱现在做用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定额税率 。新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4企业旧房产需缴纳哪些税费企业出售旧房产 , 需要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2011-10-10 22:22 补充问题 我单位欲出售已提足折旧房屋 , 除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 是否还要缴纳所得税? 涉及缴纳所得税 。5餐饮业分店装修时候交的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怎么做账依分店的帐目做帐 , 然后报总店帐目中说明 。6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旧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转让旧房 , 是按评估价格计算扣除的 , 这里的税金 , 不分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了 , 计算的方法是一致的 , 所以要包含印花税 。属于个人推理 , 不敢保证准确! 查看原帖>>7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啊个人住房的房产税缴纳: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 , 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自建房屋的 , 则从建成次月起;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 , 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购置商品房的 , 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 , 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 开始缴纳房产税 。2 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 ,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 , 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 , 缴纳房产税 。END 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的税率 1 按房产余值征收的 , 年税率为1.2% 2 按房产出租租金征收的 , 税率为12% , 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 用于居住的 , 则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ND 房产税如何征8新房产税由谁缴纳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 , 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 , 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 , 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 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因此 , 上述产权所有人 , 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 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那么 , 新房产税由谁缴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 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 , 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 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二)产权出典的 , 由承典人纳税;(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 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9转让旧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求我市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经所在省监管局批准 , 于2008年正式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 。近期 , 税务机关在对该行2007及2008两个年度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 , 该行从2007年起以机构改革、资产整合为由对所辖乡镇等机构的房产进行分批处置 , 但均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 , 当地税务部门决定对其销售不动产补缴营业税 。但是 , 由于该行所处置的不动产均为自行处置 , 未经过合法的评估机构评估 , 仅能提供房产原值 , 税务机关比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规定 , 按照预征率对其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进行了征收 。为此 , 该行财务人员提出异议认为 , 有的房产并未实现增值 , 甚至还亏损 , 这样统一征收土地增值税是否合适? 首先应予指出的是 , 由于该行属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 , 对其转让房地产中收入及扣除项目的认定 , 应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10建筑装饰企业缴纳的按合同造价1%个税的帐务处理建筑业代扣代缴项目经理的个人所得税(按总造价的1%随征) , 应该怎么做分录?) 比如 , 我公司将一个总造价100万的项目以90万转包给别的公司 , 我公司收取10万元管理费(我公司代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并按合同总造价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 , 请教高手 , 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该如何做账?你说进成本 , 就是提取时借:工程施工–()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 借: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是这样处理吗?相关搜索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会不会很高哦谁清楚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谁清楚房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的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规定是什么怎么计算房产开发土地使用税厂房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资企业当然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土地投资土地增值税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如何缴纳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房开企业土地使用税通常怎么计算
三、房地产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回答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 ,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个人取得违约金是否缴税 取得房产土地如何交税,土地税和房产税怎么交】(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 , 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 税率为30% 。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 , 税率为40% 。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 税率为50% 。
公式中的5% , 15% , 35%为速算扣除系数 。
更多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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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企业如何交税房地产企业纳税的方法:包括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计算的依据是增值额,分为4个级次,即:(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增值税的税率是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40%;(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50%(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60% 。如果能够提供原来的购房发票,营业税按照差额的5.6%缴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全额的0.05%缴纳 。(五)作为公司出售房产收入,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差额的25% 。(六)企业出售房产 , 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 税率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 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按照营业税额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3.出售房产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 缴纳企业所得税 , 年终汇算清缴 , 税率25% 。参考链接:国家税务局
五、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什么?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 ,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 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 , 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 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 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 , 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 , 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 。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 , 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 , 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 , 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 , 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 , 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 , 均免征土地使用税 。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 , 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 , 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扩展资料:一、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 , 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 ,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 , 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 , 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 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二、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 , 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 , 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 ,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 。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 , 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经济落后地区 , 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 , 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 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税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应怎样计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 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 , 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 , 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 ,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 , 直到销售完毕 , 纳税义务也就终止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 ,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 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第六条规定 ,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尚未组织测量 , 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 , 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 , 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虽只规定纳税义务时间 , 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是经国土部门确定有关单位组织测定的 。所以在申报时应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 按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申报缴纳 。2、注意免税土地面积和扣除时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1988]015号)和《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1989]140号)有关规定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物业用房以及在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符合免税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 , 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占用的土地 ,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或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 , 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 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时 , 对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相关项目所占用的土地应在建成交付使用时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占用的土地应按实际占用面积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规定交付土地时间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3、注意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及计算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 , 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房品房 ,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里明确了购置新建房品房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 对应的也就是说作为出售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的终止 , 因为对同一块地是不能重复征税的 。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那么对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理解也应为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 , 如果合同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 , 应以交付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 , 如果合同未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 , 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 , 这样纳税起始日和终止日衔接一致 , 避免重复纳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个开发项目在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 , 随着房产的不断销售 ,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 , 到商品房销售完毕 , 纳税义务也就终止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就要注意计算方法 , 在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月比例扣除法较为合理 。即本月应纳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月单位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免税占地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分摊面积以合同规定交付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统计);月单位税额=年应纳税额÷12;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建筑面积÷可售建筑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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