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肆意侵扰着他的窗子。铺满着余晖的玻璃却不刺眼。
难掩回头的热情,她低下了头,装作没有看见热烈的视线,又拿起笔懒散的撑在桌子上。
喜欢一个人,是想让他变得更优秀,还是想是把他拖下沼泽,与他沉沦在泥沼之中。
大部分人希望选择前者,可最终自私的成为了后者。
半点星光闪烁在南方,她擅自给他取名为程星宿,因为她不敢与他视线交错,只能接着星光打消这盈腔热情。
他脑子里全都是她,可她脑子里不都是他。
篓不住沙的网,在看着自己喜欢的人一步步跌下台阶来。
她终于忍不住了。
“程星宿,我喜欢你。”她严肃地说。
他放下装着草蜢乐队歌曲的mp3,手抖了抖。“我,我也...”没等他说完。她却说,“不用说了,我拜托你,心思多放在学习上吧,我不希望看到你这样下去。”说完,她便转身离开。
她以为这是最好的办法,让他不再纠结对方的喜欢与否,让他明白自己希望他变优秀,可三言两语真的说得清楚吗。
他今夜连梦里都有她,没有辗转反侧,没有难以入眠,没有寝食难安,没有夜不能寐他睡得很香,因为他只听到了前者。
显然他是希望自己能够被拉下泥沼的,思春期少年哪会纠结应不应该。他没有幻想,他就这眼前的实际,难以抑制想对她好的冲动。他认为他没有爱而不得,他很开心,甚至极端地把自己定位成她唯一的喜欢的人,虽然事实确实如此。
【请勿打扰】愚蠢,冲动,自私是她形容她自己的词,她后悔说出说出那几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