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起

记事起,面对的就是一座翻过一座的山,山顶氤氲缭绕的雾气,让目光变得不太真实。这种不真实,让我以为是在梦中。梦里,也想理清山那头到底有什么样的风景。
记事起,生命之源的父母,总是忙碌在田间地头,面朝黄土,挥汗如雨,不停的重复着单调的动作,把希望的种子放进翻开的土层深处,让雨水和阳光滋养它,然后等待它的果实成熟,采摘回来供人果腹。
【死不起】记事起,疯长的春草、啼叫的鸟鸣总是让山野显得无比的空旷;银亮的月色,阵阵的松涛,总是让睡眠显得寂静而灰白。
如果追溯到记事之前,那一定是一片热闹繁华的景象。一朵花开,也让人分外在意;一片云飘过来,就地下了一场雨,就是天大的惊喜。
每一次相遇都是初生初见,朦胧而美好。有一种向上的朝气,托浮着黎明前冉冉升起的太阳。
无数次的眺望,让再好的风景也习以为常。当风景和时间的重叠在一起太久了,记忆就出现了那些沟沟壑壑。
繁华过后,是死一般的沉默。退场的哭比出场的笑更深刻。山像放大的坟包,黄土是人修行的道场。
从此脑海里一个念头,拒绝被土地束缚。那怕云雾飘渺,绿草如茵,新鲜的粮食慰贴着肺腑,也不为动心。只因为,土地让生与死的距离,近在咫尺。
经年后,暴走他乡。风餐露宿,风霜雪雨,不为苦累所吓。直到脑海里的蓝图渐渐成型,庆幸自己过了父辈不一样的人生。
钢筋混泥土比石头更坚固,粉饰的墙壁,和光一样刺啦啦的白,早已让人适应不了夜的黑。
色彩就像拼盘,毫无章法的泼洒开来,让人惊艳后陷入瞬间的色盲。声音就像相互磨擦着的混杂利器,刀刀划在鼓膜上,直至成茧。
但我依然爱柏油马路的一尘不染。踩在上面,脚底板陷不下去,行走起来就能身轻如燕。我喜欢干净和速度,更爱红绿灯转角处的无限种可能。
不管白天黑夜都充斥着激情,热闹,像永远沸腾的水。年轻的生命喜欢这样的生。愿轰轰烈烈的燃烧,去跟随城市自带的光和热。
我觉得几乎赢了。我跟随了时代的发展和脚步,我做了和父辈截然不同的选择和工作。我跨越了地域和时间的局,一直在文化里浸染。
我似乎应该知足,不用每天面对黄土包,做生与死的考量。就像夜晚亮化了,死亡的阴影也浓缩了,直接感觉不到森森逼人的寒气。
我差点就相信,城市能覆盖大自然,也能转变历史规律。蔬果不分季节,花儿随时开放,草儿四季常绿。人,就像蔬菜水果一样保鲜,永远不老。
寸土寸金的土地,让墓地像楼房一样拥挤。一瓣雨从几块墓碑上擦肩而过,一阵风,在墓碑之间的狭窄缝隙里,慢慢回旋。
突然很怀念空旷,一望无边的那种浩瀚。不明白,为何儿时如此惧怕大和静,也许是因为弱和单薄,才不会独处和自省。
如今早已停不下来,进退维谷。很怀念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踩着大地的节奏,跟随农植物生长的步伐,悠哉悠哉的农业生活。
我百般努力成就的日子,也不过是冷不到饿不着,有少量余钱。就像农民一样,有吃有喝,家有余粮。
但,农民永远不担心土地,身前或生后。而我如果不继续努力,在城市里就谋不到栖身的房屋和死后的葬身之地。
小的时候,是怕死。现在是没有准备好,都死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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