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大数据杀熟”的一些思考

近来,滴滴利用大数据技术杀熟事件:“对相同打车需求(出发时间相同、起终点一致)不同客户端去发单,费用不一致”,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本文从经济学的价格歧视角度进行探讨。
什么是价格歧视 维基百科上的价格歧视定义:“一个生产者,相同产品,相同生产成本,以不同价格售予不同买家。”百度百科的解释如下:“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
价格歧视无处不在 价格歧视本质上就是对不同用户售卖不同价格或者对同一用户不同规模的商品售价不一致。无论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互联网服务中,价格歧视其实都非常普遍。例如:阶梯电价、阶梯水价;车险的定价,同样的保险服务,会根据上一年的出险情况收取不同的保险费用;麦当劳的第二杯饮料半价;注册为新用户有优惠;景区里学生、老年人价格更优惠;会员可以用更低的价格来购买商品。。。
滴滴大数据杀熟如果存在就是一种价格歧视,同样的服务对不同用户收取的服务费不一样。
为什么会有价格歧视 企业实行价格歧视一个主要目的是,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润,经济学上称为最大限度榨取消费者剩余。而这样做的一个前提是信息不对称(还有一个更基本的前提是资源的稀缺性),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企业对用户隐私的了解程度。如果企业指导用户的经济水平及对某商品最大承受能力,那就可能定出更高的价格,获取收益。滴滴对不同用户定价不一样,也是基于此原理。
【“滴滴大数据杀熟”的一些思考】滴滴的大数据定价,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滴滴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有构成价格欺诈的嫌疑,当然滴滴肯定打死也不敢认。对于大部分用户而言,反对的并不是价格歧视本身,反对的是价格歧视规则不透明且给自己利益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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