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二岁那年

我二十二岁那年,胖且有痘,我的学习处于中下游,我的英语水平仅限能熟练使用“yes”“no”等高频词汇。我的手里没有一个像样的证书,我去过最远的地方是首都北京。我学会了假勤奋,喜欢不费一点脑力劳动的抄写工作,这样我可以伪装出一副奋笔疾书的样子,显得自己有事可做。我很少有大脾气,却有很多小情绪。我按部就班的像条咸鱼,在几点几线之间游走。大多数的生活都乏善可陈。

偶尔我也会想起高三跑操结束后,班主任阿黄站在前方不到一米的地方看着我,就静静的看着我,我手里拿着写着密密麻麻单词的小本,心里乱成一团麻。静之所以能制动,大抵是因为敌方不泄漏,我军猜不透吧。然后阿黄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你知道么?你是咱们班最不听话的学生。我很吃惊,又像是一只偷偷暗暗较劲暗暗挖坑的松鼠被人铲掉了最上层的一层浮土。
怎么会?我是多么乖的小孩,不让我做的事情我绝对不做,当然了,让我做的事情我会选择性的去做。那时我固执的坚持自己的原则,比如全班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历史笔记本,老师以未完成作业的名头扣我的分,我不以为然。到高三时大家都舍弃了笔记本而拿着课本背知识点,我自以为这是我的胜利。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我孤独着且骄傲着。
二十二岁的我,让曾经的我看不起。
二十二岁的我,仍是一只寄生虫。
二十二岁的我,已经没有了连续唱一首歌超过20遍的耐心;面对天桥下乞讨的人,第一反应是骗子;我很少屏住呼吸去认认真真的听一首歌;也很少在夜深人静时好好看看躺在我身边的妈妈的脸。
【我二十二岁那年】二十二岁的我,将沉重的自卑,无穷无尽的迷茫,没来由的矫情,巧妙的结合在了一起,破罐子就应该破摔,如果结果已经糟了,我不介意它变的更糟。
我穿着一身黑衣带着黑色口罩塞着白色耳机在校园里穿行。口罩让我感觉很安全,很喜欢这种神秘的感觉。球场的少年肆意挥洒汗水,小情侣们抱在一起甜腻,阳光透不过雾霾,已经好久没有看过湛蓝的天,和刺眼的阳光了,一如我毫无色彩可言的已经过了是四分之一当然也有可能是三分之一的人生。


。这就是结尾。


后记:挑挑捡捡,只能说写的东西确实是负能量,但不见得真的承认自己一无是处。二十二岁那年过的并不好,但并不意味着一生过的都不好。因为人这种动物嘛…触底了…才懂得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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