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虫——《聊斋志异》

山东胖子刘某,酷爱喝酒,一人独饮可以喝掉一坛。家中有田三百亩,堪称豪富,不管他怎么喝,家里也有钱喝得起。有天从西域来的一个僧人说他有病,喝酒从来喝不醉,因为他肚子里有酒虫。刘某连忙请求医治,僧人让他趴下绑住手足,然后拿一盆好酒在他鼻子面前勾引,终于刘某吐出了一只红色像鱼一样会蠕动的虫。把这只虫放到清水里,搅拌几下,清水就成了美酒。僧人向刘某讨要了这只虫。从这以后刘某闻到酒就恶心,身体逐渐瘦下去,但是家里也越来越穷,最后连饭都吃不起了。

这个故事情节简单,给人新奇的感觉。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个。实际上这个故事暗含了人们心中较为普遍的一种心里体验,那就是越是花钱大手大脚的人越不缺钱花,越是紧紧巴巴过日子的人过得越来越穷。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仔细想想也不复杂,会挣钱跟会花钱实际上是等价的,能不能挣钱就是看会不会花钱。大手大脚的人敢干能干,自然挣得到钱,不敢花钱的人只能坐吃山空,自然越过越穷。
【酒虫——《聊斋志异》】还能从另一个方面讲,刘某之前嗜酒如命,为了酒自然什么都愿意去做。买不起酒是万万不成的,今天喝舒服了,明天后天有喝不上的风险也是万万不可的,哪怕削尖脑袋也得想办法挣钱。最舒适的事情莫过于痛痛快快的畅饮一番,不止今天,明天,后天,天天都得放心大胆的喝才行,他有强烈的动机去挣足够多的钱,肯干敢干,钱自然到手。但是这里又跟平常在街上看到的酒鬼有所不同,酒鬼只不过是借酒消愁,以此麻醉自己而已,跟爱好喝酒是不同的性质。麻醉自己是在逃避现实,爱好可以让人直面现实。又有人可能会说,身边明明就有一些真真爱酒的人,怎么没见其发财呢?原因很简单,爱好程度还不够,如果真到了离开酒就活不下去,一时一刻都不能断的程度,自然会去想尽一切办法的。反观小心谨慎,只求吃饱饭的人,他是没有动力去挣钱的,因为要吃饱饭并不是太困难,这顿没吃饱,随便去哪里多花点力气,下顿也就吃饱了。
所以爱好很重要,看那些爱好收藏邮票或者古董或者其它任何东西的人,家里总会想方设法阻挠。比如丈夫今天花了五万块钱买了一块石头,妻子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说老公不务正业了,乱花钱了。真的这样吗?依我说非但不用阻挠,反而加以诱导,让他越陷越深,直到无法自拔,为了这件事情,他终究会达到敢想敢做,不再瞻前顾后的地步,到这个时候离成功就不远了。而且,这件事情还可以成为他的软肋加以利用,你听不听我的话?不听不让你买石头,他自然就老实了。为挣钱而挣钱是挣不了钱的,因为挣钱来干嘛呢?缺乏动力。没有爱好而挣钱只会感到无尽的疲惫折磨,终日为了生活而奔波。有了爱好就不一样了,这就有了目标,有了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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