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上的少年

【一】
曾经,这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常。
有人来找新闻素材,有人攀亲带故想在电视上露脸。
平日里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镜头里倒哭得情真意切。
可这种热度从不会长久。
要不了几天,这位见义勇为的少年英雄,就会被人遗忘。
热闹过后,新坟冷冰冰看着眼前这位不速之客。
它认得这少年。
从它被择址于此,到今天主人入住长眠。
这人时常偷偷跑来,每回都得等人都走了,才愿意现身。
可今天,他很奇怪。
到底是白事,表面功夫怎么也得做足,之前来的人都穿一身素色。
【葬礼上的少年】可这少年偏不,穿了件红色帽衫,还背了个乐器包,就这么嚣张地站在它面前,静静审视它身上的字。
李氏晨光之墓。
阳光斜斜从林间漏下,映在他脸上,模糊了神情。
半晌,少年取出背上的吉他,席地而坐。
试音时,细长的手微微颤抖,接连错了好几个音。
少年眼帘低垂,紧咬下唇,极力按捺着某种激烈的情绪。
等他调好音弦,山间再次迎来热闹。
不同于刚才的逢场作戏,这次热闹才是真正属于李晨光的。
不为少年英雄,不为别人的谈资,不为一个新闻。
仅仅是为李晨光而唱的歌。
Beyong的《真的爱你》。
如果李晨光真的能听见,就会知道好友的深意。
这歌是他们刚学吉他时,吉他老师教的,同时也见证了他们友谊的风风雨雨。
都说年少时的友情最难能可贵,倒不是因为不世俗,更多是因为在最适合做梦的年纪,刚好有一起做梦的同伴。
可他们还是分道扬镳了。
因为一个女生。
俗套的三角恋,总喜欢发生在荷尔蒙集中爆发的青春期。
李晨光一直苦苦追求的女神,却被高冷的好友陈旭吸引……
感情的事,说不清谁对谁错。
只是两个好朋友,从此渐行渐远,再到形同陌路,却是既定事实。
李晨光躲着他,陈旭也不是主动的人。
一来二去,当年的事大家就算早已释怀,但却没有机会和解。
他们之间,像他在唱的这首歌,因为哽咽,断不成音。
他很后悔,为什么要抱着所谓的骄傲,错过了原本可以做一辈子好兄弟的人。
或者,就算两人一直形同陌路,也好过天人两隔。
这最后一程,也只能送到这儿了。
一曲歌罢,陈旭起身,又望着墓碑看了很久,嘴唇微张,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临走时,坟前多了听可乐。
【二】
头几年陈旭还常来看李晨光。
有时带吉他有时不带,不带的时候就闲聊。
陈旭不是个话多的人,讲不上几句就无话可说,索性坐在旁边晒太阳发呆,
往往一待就是大半天。
高考结束后,他被帝都某音乐学院录取,只身赴京。
从那以后,很多年没回来过。
大学毕业后,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北漂。
没有固定工作,没有星探发掘,选秀节目混得门儿清,最后还是连饭都吃不上。
再后来,学人家去什么西藏洗涤心灵,到了那里,高原反应差点让他歇菜。
回来后,听家里人安排,到国企做起了文职。
日子有一搭没一搭的过。
等年纪老大不小,也没那心思再追逐什么梦想。
相亲认识了个小学老师,人安静温柔,对方也觉得他人还行,事儿也就这么成了。
再后来为了女儿的奶粉钱和媳妇的口红钱,逼得下海做生意。
曾经的俊朗少年,在数不清的酒局里,慢慢发福,成了当初自己最瞧不上的油腻中年男人。
出门被人前拥后簇,人见了都恭恭敬敬叫声“陈总”,至于背地里怎么乱嚼舌根,他已经没那份闲心生那份闲气了。
他还有老婆女儿,以及一大家子员工要养。
一天中最自由的时光,大概是司机把他送到家楼下,坐在主驾驶室抽一根烟。
电台里原本放的财经频道被调到音乐频道。
车窗外灯光明亮。
里里外外还是那么热闹,可他还能借这根烟逃避现实,假装自己内心宁静。
可家,到底还是要回的。
过年回家时,女儿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了自己曾经的吉他,撒泼打滚求他教。
这么些年,吉他还没坏。
陈旭明白这多亏了母亲平日的打理。
调好音,问女儿想听什么,一连好几首都是他不知道的新歌,最后女儿缴械投降,让他自己选。
低头想了想,手上就弹出了《真的爱你》,刚起头开了嗓,才惊觉嗓子早就被抽烟喝酒折腾坏了,在女儿的错愕中,推说临时有事,改天再教。
那天晚上,他失眠了。
妻本就浅眠,被翻床的动静吵醒,知道他肯定又失眠了,轻身起床,不一会儿端来热水,在床头柜里翻出药,照顾着他服下,轻拍他的肩膀,哄他睡觉。
他只能假装被哄睡,听到妻安然睡着的气息,悄悄睁眼。
这一晚,他想起了往昔。
年少时的意气风发、骄傲倔强,那些棱棱角角早被岁月打磨得光滑照人。
最讨厌应酬逢场作戏的他,如今为了肩上的担子,左右逢源。
曾经他以为自己的人生轨迹,一定是义无反顾追求音乐梦想,踏凌霄、披荆斩棘,绝不会放弃。
后来,说放也就放了。
什么狗屁梦想,哪抵上妻女无忧、房车三二。
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从选择成家的那刻,必须面对的事实。
【三】
第二天起来,告诉妻女要去拜访一位故人,在家门外的小卖部买了听可乐,独自去了李晨光的墓。
人的忘性是很大的。
原本以为重要的东西,时间久了,也就不再那么重要。
更何况那位少年英雄,不过是一个新闻、一段谈资。
被人遗忘,是每个逝去在时间长河中的人,早已安排好的终途。
生命消逝,不过是肉身陨灭。
可被人遗忘,你连在这世界上存在的证据都不复存在了。
这时,你才真的永永远远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因为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来到这里看到染了岁月的墓碑依旧完好,周边还长了圈白色野花时,他整个人像挨了一闷棍,呆楞楞站在原地,不敢向前。
还有人记得李晨光。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坐在坟前,弹着吉他轻哼着什么。
他细细听去,隐隐觉得有几分熟悉,忍不住从阴影中走出,想听得仔细些。
年轻女人听到动静,停下来转头看向他,笑着问:"你是来看大哥哥的?"
他点头,反问她是谁。
"要不是大哥哥救了我,我都不知道会被拐卖到什么地方了。"
是了,李晨光这个少年英雄,当年偶然撞见人贩子拐卖小学生,一腔热血冲了上去,再也没能醒来。
"你经常来看他?"
十来年过去了,这坟前干净整洁,显然被人精心照料着。
年轻女人点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如果你和大哥哥是朋友的话,认不认识一个叫陈旭的人?"
"陈旭?"
"对。"
"找他做什么?"
"嗯,就想说声谢谢。"
原来,当天偷偷跑来的不止陈旭。
小姑娘来迟了些,见还有人,就躲在一旁不敢出去。
她看着那红衣哥哥弹着吉他,哽咽着唱了一首听不懂的歌,好听极了。
她觉得红衣哥哥和她一样, 给大哥哥送行,下意识觉得这首歌大哥哥一定会喜欢。
后来找了很久,才知道红衣哥哥叫陈旭,也知道那首歌对大哥哥很重要。
再后来,她也学起吉他,大学报了音乐系,毕业后回到家乡,就在这附近的中学当起音乐老师,时不时就会过来。
那姑娘眼睛生得好看,清澈如水,未染尘世污秽。
李晨光该很欣慰吧。
山里正是初春时候,阳光并不热烈,姑娘的音乐停了,就只剩风吹树林沙沙作响。
眼前一幅幅画面飞快浮现。
有个少年的身影始终存在。
可是渐渐的,少年的面容已经模糊。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快要秃顶的中年男人,苦笑着望向他,又看看旁边的姑娘。
他沉默片刻,给了姑娘一个回答。
“不认识。”
之后请姑娘暂时离开,他有些话想单独告诉李晨光。
姑娘眸中的星光一暗,应声离开。
【四】
墓碑前多了听打开的可乐。
尽管商海沉浮多年,他早练就一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口才,可面对昔日好友,依旧半天憋不出一个字。
不着急。
其他事都安排好了。
今天就是专程来看个老朋友。
千言万语,一时间确实不知道从哪里起头。
酝酿许久,他才喑哑着开口。
“这些年……都挺好的。”
记忆的闸口一开,大大小小的故事自然而然自己会跑出来。
“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一个大男人,偏偏喜欢红色的东西,整得跟圣诞老人似的,到底哪儿好看了?怪不得那女生不喜欢你。”
“你说你,当年为了那女生,偷换我作业、破坏我演出设备……做了那么多,最后人家还不是跟土大款跑了。”
“当年的事,我是真憋屈。明明是你不对,结果你倒有理,说绝交就绝交,都没问我同意了吗?凭什么?老子同意了吗,你就躲着我?”
“老子考上音乐学院,你有这机会吗?”
“帝都没那么好,就是地方大点,人多点,机会多没机会的人更多。”
“老子开公司了,当老总了,你可以抱老子大腿了。”
“我闺女儿,还好不像我,随她妈,漂漂亮亮温温柔柔,就是爱粘人。”
……
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像是闲聊没有主题。
本以为能待很久,可工作手机再三响起,犹豫的念头只闪过一秒,随后赶紧接电话。
是了,他再也不是自在如风的少年。
不过是画地为牢,活在精致牢笼里的尊贵囚犯。
离开时,面对墓碑,他深吸一口气,想说点什么告别。
最后,摇摇头笑了起来。
一如当时给李晨光送行那天。
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去。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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