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贯穿大学的旷世暗恋

大学四年,我暗恋一个男生四年。没错整整四年,所谓最美好的青春年化都废在他身上了,关键人家还不知道,冤不冤啊!
青春期是我这辈子最丑的时期。我从小喜欢在外野,也没有防晒意识,导致我比同班甚至同龄的孩子黑了好几个度。从初中发育开始,身上疯狂地堆积脂肪,同龄的女生都是七八十斤的时候,我体重已经突破三位数,每次体检上秤,我一边装作不在乎,一边暗暗自卑。
所以,我进大学的时候,就四个字,又黑又胖,具体来讲就是脸黑、体胖、肩宽、胸大、背厚、胳膊粗。并且自卑,不善言语。
军训完就开始随着大流参与学生会,社团的竞聘。结果,无一例外,都没选上,我想和自己的外形应该是有很大关系的。
后来有个社团刊物招编辑,大概我说自己平常喜欢看书,偶尔也写字,他们就把我弄去当文字校正了。
就是在这里,遇见了那个让我牵挂四年的男生。
他身材中等,现在想来似乎还有点矮,我居然和他连一张合影都没有。大眼睛,双眼皮,五官端正,但并不出彩,很非常温和,和人说话总是微笑着轻言细语。我甚至不知道怎么就那么喜欢他了,魔怔了?
喜欢得跟做贼一样,生怕别人知道,只要在每周一次的例会上偷偷考上他一眼,都足够我回味几天的。所以我虽然并不是特别喜欢那个社团,但却特别盼望每周二晚上的例会,只为能偷偷瞄一眼男神。寝室有座机,本来不打算买手机的我,竟然火速买了一只手机,只为了能借着工作的借口给男神发短信。刚一拿到手机,立马编辑了一条短信告诉男神,这是我的手机号码,既想透露一点暧昧的情愫,又生怕他知道。写了又改,改了又删,删了又写,如此反复几次,才把一条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短信发过去了。然后就一直守着手机,等待回复,手机一亮就赶紧看看,又生怕寝室的姐妹看出端倪,可给我小心的哦,写到这里我都还在笑,单纯的小美好啊我的。
要说我是真喜欢他啊,他对着我笑一下,感觉全世界都亮了,他回复短信快,我心跳都可以漏一拍,凡此种种可以让我高兴大半个月。如果哪次他对我面无表情或不回短信了,我可以闷闷不乐好几天,甚至在被子里偷偷流泪。我的喜怒哀乐完全被他的一言一行所牵挂着,却从不敢告诉他我的心意,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卑微的可爱。
我这么喜欢他,按剧情来应该是打听他的一切行踪,喜好,然后制造各种偶遇和巧合的。可我居然什么也没干,只做两件事,每天盼望周二的例会见见他,每天盼望法定节日,好有个借口给他发个问候短信,想来那时候的自己确实是太过自卑。
终于在大二要换校区之前,我做了一件大事。不知道哪位情感大师教给我的,女生如果喜欢上一个男生,不要主动追求,而是给予暗示,让男生主动,暗示的方法之一就是请男生吃顿饭。如果男生也有意,就会借着机会安排下次的约会,如果男生无意,便不了了之。
我也忘了,当时找的是什么理由,反正我们俩饭是一起吃了,聊的什么,我也忘了,只记得吃的是校门口的大盘鸡。我至今都喜欢吃大盘鸡,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吃完饭刚走进校门就分道扬镳了。我还记得他笑着说:“就不用送你回宿舍了吧?”我当然说,不用不用,安全的很。唉,如果当时一起多走两步,多说几句话,我会不会就大胆表白了。想来是不会的。我那时候应该已经放弃了,毕竟他的反应是明摆了告诉我,对我没意思,以我胆小自卑的性格是断不敢轻举妄动的。
虽然,确定了他不喜欢我,我还是依然喜欢他啊。到了更大的校区,也不会再有每周的例会,我和他偶遇的几率几乎为零了,可我依然为他魂牵梦绕的,把他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拆分开来,给自己取了一个浪漫的网名,沿用至今,甚至,今天各类密码用的都是他的名字首字母,痴情如我。
【我那贯穿大学的旷世暗恋】不知是我做的太过隐晦含蓄,还是他本来无意,这段以我为独角的暗恋大戏,一直持续到毕业离开校园。上班,结婚,生孩子了,如今毕业也八年了,偶尔想起他来,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还是会为之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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