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
立理合同人:指各类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dan给世人的额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
立据人:定力产权转移书剧的单位和个人。
立账簿人: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领受人:领取或者接受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项目的具体规定。 印花税工13个税目
1、包扣的10类经济合同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2、除合同之外的增税项目还包括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三、征税项目的具体规定 (一)经济合同
1、购销合同
(1) 按购销金额的0.03%贴花。
(2)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3)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
(1) 加工承揽合同包扣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2)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不包扣材料价值)的0.05%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扣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2)按收取费用(不扣减分包金额)的0.005%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扣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2)按承包金额(不扣减分包金额)的0.003%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
(1) 按租赁金额(不包扣租赁财产的价值)的0.1%贴花。
(2)财产租赁合同,布包扣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3)如果经计算,税额超过1角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按合同份数交纳,不是按总金额,如果100份合同,每份不超1元,交100.)
6、货物运输服务
(1)按运输费收入的费用(不包扣卸货费)0.05%贴花。
7、仓库保管合同
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不包扣保管财产的价值)0.1%贴花。
8、借款合同
(1)按借款金额(不包扣利息)0.005%贴花(万分之0.5)
(2)借款合同,包扣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包扣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
注意: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不包扣保险无价值、保险金额)0.1%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1)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按照技术合同贴花,专利权穿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2)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1、产权转移书据
(1)产权转移书剧,包扣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剧。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剧征收印花税。
(2)应纳税额=应税书据计税金额*0.05%。
12、权利、许可执照
(1)权利、许可证照,包扣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2)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5/件
二、营业账簿
1、营业账簿,包扣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记载资金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系那个合计金额,按0.05%计算。
其他账簿按件计税,每件5元。
2、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于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税。
3、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记载的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
4、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5、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6、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四、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税。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3、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征印花税。
4、国家制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夫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5、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6、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7、纳税人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世界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8、农林作物,木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9,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免征印花税。
五、印花税征收管理 【印花税】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书立或领受时。
2、纳税地点: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3、纳税期限:书立、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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