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还是继续写作,这个决定很容易做

【放弃还是继续写作,这个决定很容易做】有一篇小说,名叫“花花公子大战地痞”,虽然已发表,但根本不为人所知。语言陈腐无聊,叙事一塌糊涂,最好的几句话就是下边这些:
一个高大健壮的伐木工靠着树站着……盯着远处正靠近的一个东西,我们的读者一眼就能认出那是一艘汽船……在船上的男男女女中,有一位衣衫整洁的公子哥儿,留着一抹叫人着迷的小胡子……他似乎一心想要出出风头……再来看看我们这位地痞老兄……
我想肯定有批评家愿意诚实相告,劝这位署名S.L.C.的作者别再瞎费劲了。如果真的有批评家提出这样的建议了,那这位年轻作者一定没有听从,他继续写了下去,谁愿意发表都行。
多年以后——其间还有好些个一事无成的年头——这位署名S.L.C.的年轻作者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从此改变了美国文学的方向。他给小说起名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S.L.C.是一个英语人名的缩写,即Samuel Langhorne Clemens,音译过来是:萨缪尔·兰亨·克莱门。
这位作者还有一个世人皆知的笔名:马克·吐温。
So,写,还是不写,坚持,还是放弃,想必你已经了然于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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