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种味让你想起谁
钱钟书在《吃饭》一文中说:
“可口好吃的菜还是值得赞美的。这个世界给人弄得混乱颠倒,到处是磨擦、冲突,只有两件最和谐的事物总算是人造的,音乐和烹调。像白煮蟹和醋,烤鸭和甜酱,原来是天涯地角、全不相干的东西,而偏偏有注定的缘分,像佳人和才子,结成了天造地设的配偶、相得益彰的眷属。”
有时候,爱上一种食物,也许是因为爱上某个人的习惯,像极了多年的陈酿,每一口都足以醉人。
新的一年,总会有新的期许,关于爱情、生活与记忆。久远岁月里的记忆与爱,就让我们跟着《拾味纪》作者的笔触,一点点捡起来,作为面对未来的养分。
我怀念,那甜如大白兔奶糖的好时光
1.大白兔奶糖
我想起小时候外公到省城开会,每每回来,就会塞给我一包大白兔奶糖。要知道,在我们那个小县城,当时有一块硬糖就是一件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一小袋子的大白兔奶糖,把我激动坏了,连忙用牙齿咬开袋子,拨开一颗糖放进嘴里慢慢地含着。
甜,且比硬糖多一份奶香,牙齿轻轻咬下去,软软的,却并不粘牙。
我舍不得立即吃完,就让那颗糖在嘴里一直含着、吮吸着,再把一袋奶糖在桌子上一颗颗数好,放进自己的抽屉里,偶尔放一颗到书包里带到学校去,在课余时间里就把那张蓝色的印有小兔子的糖纸拨开,很骄傲地吃起来,而后还会把吃过的糖纸好好地折叠起来,收藏在书本里,开学的时候就会向同学们炫耀自己一叠糖纸的五彩缤纷,炫耀自己幸福的时光。
可是我忘记了太甜蜜的东西总是容易引起副作用的,比如牙疼、蛀虫以及容易惹上蚂蚁、蚊虫……现在说一个甜美得像大白兔奶糖一样的女孩的故事。
这个女孩子是我的学姐,在学校就是个很义气的人,比如食堂里有男生插队打饭,其实她已经打好饭了却会瞪大眼训那个男生。在学校某次活动时,我忽然胃痛,是她递给我一块大白兔奶糖,我很感谢并告诉她这是我最喜欢的零食,结果她说,她也是,于是我们两个女孩渐渐成了朋友。
后来她比我早一年大学毕业,应聘到某教育电视台做了一名不起眼的主播,但她很高兴,因为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后来她和我吃饭,很厌恶地谈起她碰到过的无聊饭局。一帮有钱的老板、企业家、富人轮流请她和一个女主播吃饭,并承诺砸多少钱捧红她,她没有同意。最后和她一同赴饭局的另一个女孩吃完饭,被有钱人带走了。
果然不久后,那个女孩就有代言和宣传了。甜美的学姐说:“我才不要这样的名利。”我当时觉得这个学姐真不错。两年后,再见到她时她在某卫视里主持一个正当红的节目,我以为是天道酬勤,却在某次饭局上知道,女孩子和请我们吃饭的一个地产商人在一起,该地产商人轻蔑地说,女主播和戏子一样,给点甜头就上手。
她现在主持的某档节目是该地产商人赞助的。
后来再看着电视里甜美微笑的女主播,她浅笑莞尔,顾盼生辉,可只有我知道流年到底是如何一番变迁。那个单纯甜美、喜欢吃大白兔的女子早已不见了,大白兔奶糖再甜也不如那些名牌能让她体面风光啊。也只有我知道,遥想当时初见,胭脂女儿风骨轻逸、青春正好,再见却只余下风光面子,而里子破败不堪。
我宁愿自己没有认识这样一个人,太记得她当时的美好,反而犹如吃多了奶糖的牙齿,生出无限忧伤来。
后来,大白兔奶糖宣告停产并未成为什么大事记,似乎后来大白兔奶糖也并没有真的倒闭,因为在超市货架里我看到它们依然体面地摆在那里等着爱吃糖的孩子去挑选。只是那些爱吃奶糖的孩子也早已长大,很多人大概已经变了口味,不会再喜欢这样的甜了吧?
2.棉花糖
记忆中的棉花糖在空气中飘着一丝甜味。
那时候,我大概才上小学一年级,每当放学时,走到离学校不远的转角处,就会看见蜂拥而至的一群学生,正围着一个吱吱响的小摊子。仗着自己个子小的优势,我总是会一溜烟地钻过去。趴在那个圆形的机器旁边好奇地望着它吐出丝丝,细细地、长长地,老人拿着一根棍子左缠右绕,不一会儿一个大大白白的棉花糖就完成了。于是心急的我们会叫起来:“这是我的,这是我的……”
老人微笑地点头说:“不急,不急,都有的……”终于轮到自己,递给老人五毛钱,一串诱人的棉花糖终于接过来,倒不急着吃了,骄傲地拿到别的同学面前炫耀着,对着太阳照耀着,看着它发出闪闪的光,然后满足地用舌头舔一下。
当然,我也会让要好的同学舔一口。只是会对他说,不可以吃多了,只是一小口。哈哈,那么纯真无邪的小时候。然后两只小脑袋凑到一起,伸出舌头美美地舔着。那棉花糖甜甜的,无论你撕下多么大的一片放进嘴里都会迅速融化,眯着眼睛细细地品味着,一丝丝的甜,“咯吱咯吱”响的焦糖碎末,那个时候感觉它就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有时候你很想一个人,忽然你就会疯狂地希望门铃会响,盼望在某个路口他能心有灵犀地听到你的感应并和你相遇;有时候你分外很想吃一种零食,也会像想念一个人那样心神不宁,恨不得那样东西马上就能送到自己的嘴边。
现在棉花糖还是有的,我在经过一个大型百货公司的门口时,发现那里挂着五颜六色的大大一个的棉花糖,红、黄、蓝、白、绿,那么漂亮与炫目,也有大人和小孩在柜台前争先恐后地购买,是被棉花糖的颜色打动还是因为新奇与一份记忆?我赶紧上前也买了一个白色的棉花糖,付了钱,并不急着吃,而是观察着它,看它跟小时候的是不是一个样。
这个白胖胖的棉花糖真够大,是印象里棉花糖的两倍大小了,颜色我要的是白色所以还是像棉花一样的洁白,观察完,用舌头舔一大口,嘴巴里却只有糖粒的甜腻,完全没了小时候吃它时的兴奋和知足感,也许记忆里的东西总是因为隔着岁月而变得纯粹而美好吧。不能逆流的时光,我已经不是那个幼小的我,怎么可能有当年的那份心境呢?我买它也不过就是因为那份记忆里的甜啊。
忽然觉得棉花糖有点像女人和男人心底最珍贵的初恋,因为是第一次的心动与牵手,那份纯真到不食人间烟火的情怀……就算后来两个人分开,就算彼此都会有各自的她和他,但想起第一口的甜,总是不能无动于衷地去漠视,仿佛几粒糖精爆出的棉花糖,大大的、蓬蓬的,虚幻的甜蜜却到底抓不住什么,终究不过是一场泡沫之夏的仓促表演。
3.水果捞
夏天的甜蜜多得让人嫉妒,冰激凌、水果捞,我总是在爱恨交织里吃着我最爱的芒果红豆水果捞。
饭后甜品是它,晚间夜宵也是它。吃之前总是忍不住诱惑,吃之后又是忍不住抱怨,是的,真的不能吃太多甜品,尤其像芒果红豆水果捞含有那么多的营养与糖分,减肥是一辈子的事,而我却总是在甜品面前毫无原则。
芒果红豆水果捞很容易做,吃货自然是不会满足在家里觅食的,在我的多次探寻下,我发现南昌也有几家不错的甜品店。百盛百货商场的后面有小吃一条街,其中有家甜品小站很不错,虽然店面不够大,但店里有彩色的墙画和古典的音乐,在你逛街累了之后休憩是很不错的选择。
这里的甜品都有美丽的名字——“终身美丽”。看,光是名字就足够吸引人去品尝了,在看电影之前请女朋友“终身美丽”一下,她一定会对这个晚上记忆深刻。
这道甜品是由木瓜、西米冰、芦荟、奇异果做成的,光是看造型,你就会喜欢上它,诱人的水果、美丽的颜色,品尝起来顺滑清爽,充满了木瓜的香味,令人想起电影《青木瓜之恋》的柔美。还有道甜品叫“恋恋风情”,透明的高脚杯最下面是镇在冰块中的淡绿色西米,再往上是木瓜、芒果、葡萄、苹果、菠萝、奇异果等6—8种水果,摆成一个漂亮的火炬造型,最上面是一大勺冰激凌。
值得一提的是,水果中的凉皮和冰激凌,黑色的凉皮是南方特有的,吃起来像果冻,却有丝丝的苦,是极好的药用甜点,而冰激凌则是店里自制的,没有奶油不用担心发胖,味道却丝毫不逊色于奶油冰激凌。吃的时候可以拿两个小碗把水果捞出来吃,最好先让冰激凌融化一会儿,让味道渗透到下面的水果和西米中。如果它不要银子我一定可以吃下三碗五碗。于是我下定决心,还是回家依葫芦画瓢吧,既省钱又卫生。
我总是不能拒绝香甜可口、清爽宜人的水果捞,就像我不能拒绝一个心仪男子的表白,即使他的性格不是很适合我,即使他不够帅气,但那有什么办法呢?水果捞就是那样的爱情,一种甜蜜的负担,不忍拒绝的美好,不忍错过的遇见。
就像我喜欢看水杯里的西米露,像星星般奔来跑去,而芒果红豆是年轻的热情,透过玻璃杯,我总会看到那个翩然早至的夏天,那片青绿映红的原野,那些恋之风景,那些秘密的记忆出口,正在隐隐散发着最芬芳的香气将我包围。
4.提拉米苏
我看过一部电视剧,剧中的女孩和一个男人有个秘密,那个男人不吃所有的甜点,但每年生日会为这个女孩买来提拉米苏蛋糕,两个人在暧昧的灯光下,你一口我一口,那是属于他
们的甜与回味。
后来,我也认识了一个浪漫的男孩,他会陪我晚上十二点看午夜场电影,在我感觉肚子很饿的时候,变戏法般地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一块精致的蛋糕来,会令饥肠辘辘的我欣喜若狂,咬上一口。蛋与糖的润、甜酒的醇、巧克力的馥郁、红豆的浓郁,他说这是提拉米苏,等以后有机会他一定会学会做提拉米苏给我庆祝生日。
可是还没等到和我过一个生日,我们却分手了,他是一个画家,喜欢在外游荡的感觉,我喜欢他的浪漫,却不能忍受自己男朋友半年在西藏,半年在北京。他说,要么在这里等他,要么跟他走,我选择了第三种结局——离开。
我是一个需要安全感的人,而我对他的爱还没有浓烈到可以奋不顾身地和他去天涯海角。也许世上会有理解他的人,但请原谅我没有那么伟大和宽容。
也就是那时,我知道了提拉米苏的第一种意思是“带我走”。什么人可以带我走?带我走之后是天堂还是地狱?还是一辈子的不后悔?“带我走”就像一个赌注,诱惑着赌徒用感情作赌注;“带我走”更像是一棵毒草,引诱着相信童话的人放纵情感。
我是个长大的孩子,我相信童话的美好却不肯相信童话的存在,宁愿在想一个人的时候吃一块提拉米苏,甜品可以慰藉伤感,或许每一个女孩都应该在失恋的时候给自己一些甜蜜的慰藉。
那段时间,我分外喜欢各种甜点,路过一家蛋糕店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想爬到柜台上将那些好看的蛋糕塞进嘴里,让甜美将我融化了。我后知后觉,等他离开一个月之后我才知道提拉米苏是“留你在心里”的意思,是记住我,是带我走的意思,和爱情有关的糕点总是因为一份歉意和失落而让人难以忘怀。
【总有一种味让你想起谁】所以当我在柜台上看到“提拉米苏”四个字时就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因为,提拉米苏是一个承诺,一个或许他早已忘了的承诺,可他答应过要给我做提拉米苏的。他欠我一块提拉米苏。
我把提拉米苏拿在手上,上面是巧克力碎片,略微的苦,咬下去有奶酪的香萦在舌尖绕开,甜蜜的感觉好像是和某个渴望见面的人再次重逢了。就把它当作他送给我的提拉米苏吧,这多像一场久别的恋人的重逢,这一回,我把他留住了,留在心底了。
也许他已经将我忘了吧?
亦舒说,分手只有两个理由:要么不爱,要么爱得不够。或者是我爱得不够吧。
提拉米苏就像每个渴望去爱却不敢轻易付出真心的女子,要么没有遇到合适的契机,要么害怕未来的不可确定,这种没有前途的感情只够解点渴,却不够营养饱食。有时候爱也不过是件无能为力的事情,提拉米苏的伤感其实是爱情的伤感,意愿美好,可现实残酷。
于是孤独的女人一个人吃提拉米苏,把终身也早已托付给了自己。
注:本文摘自《拾味纪:唯爱与美食不可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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