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充电|存在欺诈行为,索赔100元!5名女大学生状告苹果公司( 二 )


被告代理人拿出产品技术规格网页,说明其在“电源和电池”一条中已经明确“通过USB连接至电脑或电源适配器充电”。小方认为:“这根本没有说明需要连接哪种电脑或哪种电源适配器才能充电,USB-C转接线是无法连接到原有的USB-A线上充电的,而且也不知道通过电脑充电是不是还能实现快充功能。”
对方接着又展示了小米11PRO,魅族18等手机的销售页面,表示手机与电源适配器分离销售是“行业正常现象”。但这个举证也立刻被团队成员否定了——小米、魅族在销售其手机产品时提供了3种套餐供消费者选择,套餐一仅含手机,套餐二含手机和充电器,套餐三含手机、充电器和耳机,三款套餐价格相同,给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小方直接回复对方律师:“在iPhone12系列上市之前,市面上的主流手机厂商均配备充电器,并非你们所说的正常现象。”
【 无线充电|存在欺诈行为,索赔100元!5名女大学生状告苹果公司】“绿色原则”也反复被被告代理人提及。苹果公司在发布会中声称“移除这些物品也意味着更小、更轻的 iPhone 包装盒。我们可以将多达70%的产品装在一个运输托盘上,从而减少我们全球物流链中的碳排放。”
这一举动似乎是出于“环保责任”,但在小方团队看来“这就是为了减少运输成本,扩大利润空间。”而且在iphone12的销售界面下方,赫然就是MagSafe无线充电器的介绍。
小方说:“因此我们认为,苹果公司仅是借着环保噱头来销售其这款新产品。大力宣传无线充电时,就把无线充电的实用性价值摆在环保价值之前;但不再附随电源适配器,又把充电器的实用价值摆在环保价值之后。这个行为只是假借环保之名,通过减少消费者的必要使用配件来增加企业利润。这反而违背了绿色原则,自己打了自己的脸。”
在持续了近2小时的庭审中,小方团队坚持的观点是,依据民法典,苹果公司不再附随电源适配器的条款是无效的格式条款,不构成合同的内容;电源适配器是手机的从物,应当履行交付义务;苹果公司在销售手机的过程中缺乏显著性提示,存在欺诈的行为。
其实,调研中,她们发现身边大多数消费者都有同样的不解与愤懑,甚至苹果公司的员工也表示很难跟消费者解释。但大部分人还是成了沉默的大多数。小方还给Tim Cook发了邮件,询问“这真的是为了环境友好吗”,并请他“把充电器还给我们吧”。
无线充电|存在欺诈行为,索赔100元!5名女大学生状告苹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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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案件,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唤醒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热情,积极加入维权队伍。”
答辩结束后,不仅评委,连很多观众都对这个案例很感兴趣。上海政法学院大三学生张旭阳是个科技迷,听到这个案例后很有共鸣:“苹果公司的行为实质就是运用商业手段,‘逼迫’消费者单独购买价格昂贵的新充电头!”他还跟小方团队讨论起“欧盟委员会今年正式提出议案,建议统一消费电子产品的充电接口”的相关问题。
“米粉”诉“小米”成功了
决赛现场,还有一个团队对簿的也是手机公司——因为触碰广告即自动下载APP,他们将小米公司告上了法庭。
团队负责人是华东政法大学的学生范外楼,2018年读大二。作为资深“米粉”的他对小米又爱又恨——他发现,使用小米手机时,浏览器中默认插入了眼花缭乱的广告,有的包装成为新闻资讯,点击后却不是新闻内容,而是广告软件的下载通知;有的广告穿插在各种系统功能中,无法直接关闭,不小心点击后,没有任何提示就自动下载APP,引起流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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