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怎么取现 个人公积金怎么办理

除企业职工外 , 城镇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那么如何办理个人公积金呢?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个人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在接下来的内容中 , 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
个人公积金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
个人缴纳公积金需要满足相关办理条件 。具体办理条件和方式各省不一样 。以宜昌为例:
1.处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 , 男未满60周岁 , 女未满55周岁 , 具有宜昌市(含县市 , 下同)常住户口并有稳定收入 , 或无宜昌市常住户口但在宜昌有稳定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 。
(2)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无从业人员的灵活就业人员 , 不包括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
2.处理方法
(1)个人缴存者应到中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所需证明材料:
身份证;
宜昌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宜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宜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任一材料;
受托银行借记卡 。
(3)中心审核后 , 为个人缴存人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 并与其签订《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 , 绑定银行借记卡 , 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还贷 。
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根据《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 , 个人缴存人可以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符合宜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
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后 , 仍无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 可以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注销其个人账户 。
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住房取现条件:
(一)自住住房的建造、改建、大修和装修;
(2)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现成商品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房改房);
(3)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
(4)偿还商业用房贷款;
(5)租房 。
2.非住房取现条件:
(1)离婚和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五)迁出当地的;
(6)办理托管手续两年后无业且仍无业的;
(7)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8)员工家属患重大疾病的;
(9)困难家庭儿童的教育;
(10)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本级中心;
(11)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本级中心;
(12)缴纳物业管理费;
(13)低收入工人支付基本家庭开支;
(14)委托住房公积金还款手续说明(新贷款客户);
(15)委托住房公积金还款手续说明(老贷款客户) 。
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1、根据《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
个人缴存人符合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 可以向中心申请贷款 。
计算贷款额度时 , 个人缴存者的月收入按照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及最近6个月平均收入(银行流水)的低值确定 。2.根据《宜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积金贷款的对象为在宜昌地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 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 符合相关借款人条件的职工 , 包括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在外省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 。
第八条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4)目前已按规定期限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信用记录符合《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标准》的规定 , 无当期逾期未还款;
(六)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且借款人家庭无未清偿住房公积金债务或其他可能影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债务;
(七)借款人的关系只能是配偶、父母和成年子女;借款人不是配偶的 , 必须是产权共有人;
(八)能够按照规定提供购买、建造、改造、大修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等材料;
(九)符合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个人公积金怎么取现 个人公积金怎么办理】第九条主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 , 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必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年龄应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 , 即男性一般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不含60周岁) , 女性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不含55周岁) 。
共同借款人应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含65周岁) , 对偿还公积金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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